广州华立学院学生户口迁出工作指南
一、目的
根据公安机关户口迁移的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离校后“户随人走”,不得滞留在校及当地派出所。我校开展了为学生提供户口迁出工作,以便毕业生顺利将户口迁出。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毕业生必须将户口迁出,由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办理。
(二)按相关要求,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办理完成户口迁出。
(三)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仔细认真原则,户籍管理工作量大,需要工作人员仔细核对学生各种信息,确保工作准确无误。
三、具体流程
(一)准备工作
第一步:整理毕业生户籍卡
每学年第二学期5月份,由保卫处将毕业生户籍卡进行整理,并进行毕业生迁出表格的制作。
注意:
整理户籍卡中,对没有户籍卡的同学,打电话进行沟通,询问户籍卡是否在本人手上;若无,联系增江办证中心对其户籍卡进行补办。
第二步;下发通知
每学年第二学期5月份,由保卫处下发通知,各二级学院辅导员通知需要迁出户口的毕业生在领取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后到保卫处进行户口迁出。
注意:
有迁出疑问的同学可以电话咨询保卫处自身情况需要如何进行迁移的办理。
第三步:学生本人准备材料
毕业生收到通知后,学生本人凭毕业证及复印件、学位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工作的人社部门的接收函(没有接收函一律迁回原籍)、个人户口卡原件(如借出户口卡在本人手上请自带)(到保卫处领取)、户口本户主页复印件 (到保卫处领取)。
注意:
1. 毕业证复印件1份
2. 学位证复印件1份
3. 身份证复印件1份
4. 在所有复印件上用铅笔在左下角写上相应的班级和姓名
第四步:保卫处办理
学生领取完毕业证以及学士学位证后,带齐复印件到保卫处领取迁出证明,进行填写,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二)户口迁出
第五步:保卫处移交材料
每学年第二学期暑假分两批进行办理,保卫处将本届所有户口迁出材料清点确认完毕后,打印一份学生迁移登记汇总表和一份移交证明并签名后,将所有材料一同交至增江政户服务中心。
(三)户口迁移证发放
第六步:取回户口迁移证并发放
待户口迁移统一办理完毕,由保卫处到增江政户服务中心统一将户口迁移证领取回保卫处,保卫处联系二级学院户籍辅导员将户籍卡寄给相应学生。
四、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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