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立学院学生户口迁入工作指南
一、目的
为了我校新生和专插本新生可以更方便在大学期间办理一些重要的个人证件、享受一些城市配套服务、以及更好的职业发展,我校开展了为学生提供户口迁入工作,以便新生和专插本学生顺利将户口迁移到我校。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学生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由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办理。
(二)按相关要求,新生报到三个月之内,办理完成新生户口迁移。
(三)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仔细认真原则,户籍管理工作量大,需要工作人员仔细核对学生各种信息,确保工作准确无误。
三、具体流程
(一)准备工作
第一步:户口迁移登记
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由保卫处下发通知,各二级学院辅导员通知需要迁移户口的新生、专插本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二级学院进行户口迁移登记(统一使用保卫处下发的登记表),表中所有项目都需学生准确无误填写,网上迁移的学生在登记表的备注栏备注“网上迁移”,专升本学生迁移涉及高校迁移在登记表的备注栏备注“高校迁移”
注意:
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自行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给出纸质版户口迁移证或发送电子函到增江派出所,各地方派出所采取措施各不相同,两种方式都可成功办理户口迁移,视地方派出所而定,本文适用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采用网上采集迁移资料并发送电子户口迁移证的情况。除申办条件之外的特殊情形,可到所在户籍办理窗口咨询,并以现场解释为准。
第二步;辅导员收集相关材料。
每学年第一学期第5周周一前各二级学院负责户籍管理的辅导员收齐办理户口迁移学生的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如无户口迁移证同学需额外提交户口页复印件、户主页复印件,以及原件)
注意:
1.《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在所有复印件上用铅笔在左下角写上相应的班级和姓名
第三步:户口迁移登记汇总
每学年第一学期第5周周五前,二级学院负责户口迁移的辅导员按要求汇总户口迁移登记表,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户口迁移登记汇总表交给保卫处。
注意:
1. 保卫处相关人员建立户籍管理微信群,积极与各二级学院辅导员沟通,及时解决学生或辅导员遇到的问题,以及确保通知到位。
2.未按时到各二级学院登记户口迁移的学生视为放弃户口迁移
第四步:领取入户申请表
每学年第一学期第6周,保卫处根据学生名单数量,到增江政户服务中心领取一定数量的入户申请表回校。
第五步:发放入户申请表
每学年第一学期第6周,通知申请网上迁移的学生,到保卫处领取入户申请表和同意入户申请书。
注意:
1.入户申请表和同意入户申请书每人一各份,手写迁移证应用正楷字体规范填写,入户申请书上的内容一律不能涂改,涂改无效,公安部门将无法办理入户手续。
2.学生需准备一张小一寸白底近期拍照的证件照,粘贴于入户申请书上。
3.同意入户申请书由保卫处统一打印,学生需自行检查同意书上内容与本人是否相符。
(二)户口迁入
第六步:选定户主
每学年第一学期第7周,保卫处在该届所有户口迁移的学生名单中选定一名合适的学生作为该届集体户口的户主。
注意:
1.户主可选择迁出可能性较小的省外籍同学。
第七步:保卫处移交材料
每学年第一学期第7周周五前,保卫处将本届所有户口迁移材料清点确认完毕后,打印一份学生迁移登记汇总表和一份移交证明并签名后,将所有材料一同交至增江政户服务中心。
第八步:提交相关资料
每学年第一学期第8周,各二级学院按保卫处要求,通知学生上交本人身份证、入户申请表、同意入户申请书到保卫处,由保卫处到增江政户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流程。
(三)户口卡保管
第九步:取回户口卡
待户口迁移统一办理完毕,由保卫科到增江政户服务中心统一将户口卡领取回保卫处,并由保卫处统一保管。
注意:
1.按顺序编排户口卡,保卫处代保管
2.通知学生户口迁移办理完毕,有正规理由需要借取户口卡时,可凭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到保卫处登记借取。
四、工作流程图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