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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

广州华立学院征兵工作指南

来源:保卫处人武科 发布时间:2024-08-22 15:51:06 浏览次数: 【字体:

广州华立学院征兵工作指南

一、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相关政策,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鼓励支持在校学生参军入伍,规范我校征兵工作。根据国家兵役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南。

二、工作要求

明晰责任,强化组织,建立健全征兵工作小组。创新手段,精准宣传,坚持军魂育人,努力构建与高等教育紧密融合的征兵宣传教育体系。完善机制,增强引力,坚决不折不扣地落实现有征兵政策。量身定制,贴心服务,努力营造征兵工作“一盘棋”的良好氛围。

三、征兵工作流程        

1、征兵宣传:

两季征兵全年宣传 ,校武装部老师带领各二级学院积极开展兵役法、征兵政策宣传解读,通过线上公众号,线下组织征兵宣讲团上班、摆摊等方式充分宣传,调动我校学生参军入伍的积极性。

2.兵役登记:

校武装部通知各二级学院学管主任及征兵辅导员向学生传达:每年8月5日前(春季征兵报名时间约为上一年12月中旬-2月中旬),有应征意向的大学生(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可登陆“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称为《登记表》),填写主要经历等信息后,交校武装部统一盖学院印章。

1、适用范围:应征报名男生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4周岁;身高160cm以上;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应征报名女生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毕业生放宽至23周岁;身高158cm以上,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2、选择在校属地应征入伍的学生应在“应征地”一栏,选择:广东/广州/越秀区/广州华立学院

3.初审初检

6(春季征兵为1月上旬)越秀区武装部在全国征兵网上对报名学生的信息进行初审,若年龄、学历等不符要求则审核不通过;对初审通过的学生,通知其携带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格初检,初检通过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领取上级部门发放的《大学生预定兵通知书》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的《登记表》。

4.复检政审

8(春季征兵为2旬)校武装部通知初检初审通过学生具体上站复检时间、地点,学生可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格复核检查,由校武装部带队前往体检地点。对复检通过的学生,要求其提交相关政治材料进行政治审核至校武装部,校武装部审核通过后交至上级部门审核。对复检不通过学生,建议学生调理身体以及自身心态对身体问题进行专项医治,鼓励其在毕业季继续应征报名。

5.预定新兵

越秀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审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校武装部需通知预定新兵参加役前教育

6.批准入伍

9月中(春季征兵约为3月中旬),体检和政审双合格,并且役前教育合格的学生,经越秀区人武部公示后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休学,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

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为《申请表》)交至校武装部。

7.跟踪走访

9月中旬(春季征兵为3月中下旬),学生入伍后,校武装部通过电话、微信或直接到部队开展慰问等方式进行跟踪走访,鼓励入伍同学安心服役,建功军营。

四、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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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保卫科内容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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