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广州华立学院

行政机构

教学单位

其他

您的位置: 首页 >党建园地>党建工作>详细内容

党建工作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土木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作者:土木系 发布时间:2008-01-16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土木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是受院、系党委领导,在院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的群众性组织,依靠全系学生独立开展工作。本会在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二条:本会的宗旨为“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第三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四条: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帮助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引导全系同学成为适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
  (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切实关心同学的学习和生活。
  (三):活跃校园文化,倡导良好校风、学风,促进大学生学术科技和文化艺术活动的繁荣发展。
  (四):充当学院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和要求。
  (五):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六)组织勤工助学、校园公益活动等多种服务活动,协助学院解决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七):向学生干部提供切合实际、形式多样的培训,积极创造条件带领广大学生在实践中提升自身素质。
(八):加强与其他系的联系交流和友好合作,树立本系学生会的良好形象。
  第五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 成员
第六条:凡具备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学籍的土木工程系全日制本科学生,不限性别、年龄、肤色、民族、宗教等,均为本会成员。
第七条: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本会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参加学生会的各项活动。
(三):有讨论、建议、批评和监督本会工作的权利。
(四):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法令和院规院纪
(五):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布置工作的义务。
(六):积极参加组织的各项活动。
(七):有维护本会荣誉、促进本会发展的义务。
  第八条:学生会干事除履行成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热心为同学服务,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章 组织制度与职权
第九条: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系党支部、团总支领导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学院的规章制度和本会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组织工作。  
第十条:主席团。
(一):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由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
(二):土木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是土木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三):团总支、学生会的成员任期一年,接受全体同学的监督。
(四):团总支、学生会的成员具有监督本章程具体执行的权力,并可以对各职能部门作出的与本章程相抵触的规章制度以及做法予以反对。
(五):系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的职权:
1 、在日常工作中,执行决议,决定本学生组织的重大事项。
2 、筹备和召开各种会议及活动。
3 、执行学院有关决议,对外代表土木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
4 、制定系团总支、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制度,并对各个下属班级具有约束力。
5 、领导系团总支、学生会所辖各个部门开展工作,对各个部门的各项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6 、负责学生干部的管理、培训工作。  
 
第四章 机构设置及职能
第十一条;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设常委成员共7名,其中:团总支副书记2名,主席1名,秘书长1名,副主席3名。
下设十二个部门:实践部,组织部,宣传部、学习部、信息部、文娱部、体育部、生活部、纪检部、女生部,秘书部、记者社。各部设置部长一名,副部长1到2名。
第十二条:各干部职责。
(一)团总支副书记 :负责系团总支全面工作;传达系党总支书记和团总支书记的指示精神和决议,研究和布署团总支的各项工作任务;主持制定团总支工作计划并要定期总结团总支工作,经常向系党总支书记和团总支书记反映情况,汇报和请示工作;抓好团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主持制定系团总支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经常深入班级和学生宿舍,关心团员学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了解团员学生基本思想状况及时解决团员学生思想和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完成系党总支书记和团总支书记交办的其它工作。负责对团总支,学生会各干部的监管工作。
(二)主席:代表学生会主持全面工作,并及时向系有关负责领导请示和汇报学生会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和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并及时作出总结和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副主席:主动配合主席开展各项工作,协调好各部门间的关系,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当好主席的参谋。配合主席做好各项工作的决策,并及时把执行情况反馈给主席。与秘书处一起加强学生会的管理,监督检查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提高工作效率。负责做好分管工作,期末做好分管部门及相关人员的工作鉴定。
(四)秘书长:在学生会主席的领导下,负责起草学生会的工作报告、总结、计划、决议、章程等文件。负责管理学生会的文件、材料等,并做好存档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协助主席组织安排会议议程和学生会的重要会议,并组织检查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审定每次会议的安排,进行会议记录和发放通知;根据主席团的决议或有关会议的决定,组织草拟和发布通告、通知、会议纪要等其它文件。
(五)部长:制定本部学期和年度的工作计划,期末和年终起草部门工作总结,做好部门间的联系、协调工作,并给予干事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及时了解广大同学对本部的工作要求,向学院有关部门反馈同学们的意见;对本部干事合理分配工作,认真执行本部的工作岗位责任制,关心本部干事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工作中注意发现和培养人才,部长工作属分管副主席负责。
(六)副部长:配合部长做好各项工作,认真做好部长交待的各项工作,团结好部长与干事的关系,及时把掌握情况反馈给部长;对本部门工作提出建议。
  (七)各个部门职责:
实践部:组织系学生参加校外活动,增加同学的见识;与外界社会联系沟通接触,友情支持赞助系举办的活动;为系学生与校外企事业单位做好桥梁作用,提供社会实践机会;积极配合学生会各部门开展各项活动。
组织部:定期向系团总支副书记递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服从团总支书记、副书记的分配;负责好系团总支、学生会举办的每次活动的工作;协助系团总支其他部门开展的工作和活动,互相协助,互相促进;协调好系学生和老师的关系;了解系里各个班的组织活动情况;了解系学生所需的、感兴趣的课内、课外活动;完成院交予的团员统计、注册、收缴团费等工作;  与学生会各部门密切沟通联系。管理、考察、监督各班干部,做好各班活动的审评。
宣传部:做好系活动的宣传工作,及时出好海报、拉横幅;制作每次大型晚会的舞台设计;积极配合学生会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协助系网站的更新。
学习部:组织、策划各项有关学术科技的活动,增强本系学术氛围,在丰富课余生活的同时,开阔同学们的眼界,拓展同学们的知识。定期开展关于学习的讲座。
信息部:及时更新网站的内容,提供最新消息,通报要准确无误,通过网页将系的动态宣传到其他系,增强系在院里的影响,做好每次大型活动的摄影工作,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文娱部:组建各种文艺团体;负责组织系内各种积极向上的文娱活动;选拔优秀节目积极参与兄弟系的文娱演出,树立良好我系在学院内外的良好形象;筹备并举行各类大型的文艺演出;与学生会各部门密切合作开展各种活动。
体育部:组建系各种学生体育团体,包括篮球队和足球队等;负责组织系内各种形式、级别的体育活动;积极与兄弟系开展各种赛事;与学生会其他部门密切合作。
生活部:定期对第二教学楼(系所在教学楼)环境、各教室、宿舍等进行评估检查;配合学院学生会生活部开展宿舍评比检查;负责学生会各部门的后勤保障工作;与学生会各部门密切合作开展各种活动。
纪检部:对于系学生的具体考勤登记在案,并在学期末进行统计并做出德育评分;在系学生会举行大型活动的时候,负责维持会场的秩序;不定期举办一些关于德育方面的讲座;积极配合学生会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女生部:及时了解和掌握女同学们的身心状况及思想动态,针对她们在学校学习和生活中所遇到的各种困难,提供帮助。搭建女生之间,男女生之间的交流平台。
秘书部:系学生会例会和各部门内部例会的考勤工作和内容记录;系学生会的文件处理、存档及整理工作;合理安排各部门人员进行学生会的值日工作与工作总结汇总;积极配合学生会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团总支、学生会的所有经费由秘书处管理,支配和使用权归团总支、学生会共同拥有。
记者社:深入了解共同关心的问题;挖掘出具有新闻价值的线索并及时反映,共同讨论和确定选题,有组织的完成一些重要的文章和深度报道,了解和反映对院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主人翁的态度和责任感,为办好院报积极的出谋划策。推荐周围同学的好文章,引荐其他同学加入记者社,按时参加例会,积极参加讨论。
第十三条: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产生
(一)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候选人由学生自荐,并由系学生会各部的全面考核并批准,最终名单由系党委、团总支与学生会主席团决定。
(二)各部副部长采取委任制,可由学生自荐、离任学生干部推荐,经辅导员、团总支书记与学生会主席团全面考核后确定最终人选。
 
第五章 工作制度
第十四条: 每两周召开土木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常委会会议,通报各部门两周的工作情况,安排下两周的工作,具体时间由常委会决定。
第十五条:每月召开一次副部长以上级会议,对本月学生会活动进行总结,安排下月工作,具体时间由土木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秘书部确定。
第十六条:各部每两周召开一次本部门例会,对本部门工作进行总结安排,具提时间地点由各部门制定后通知秘书部,由秘书部派干事到现场做作会议纪录。
第十七条:学生会副部以上级不得随意缺席例会或活动,却有特殊原因的须向秘书长请假,如无故不参加例会或活动并未请假的视为缺席。
第十八条:学生会干事不得随意缺席例会或活动,却有特殊原因的须向该部门部长请假,如无故不参加例会或活动并未请假的视为缺席。
第十九条:学生会全体成员的考勤分为会议考勤和活动考勤,会议考勤由秘书部指派专人负责,活动考勤由秘书部和纪检部分别派专人负责。
第二十条:在一学期内,无故不参加例会、活动三次以上(包括三次)或迟到五次以上(包括五次)者,考试作弊或受到学院各种处分(包括通报批评)的学生会全体成员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第六章 会议制度
  第二十一条:会议召集周期:
   (一)全体学生(团总支、学生会全体成员)每学期两次,学期初和期末各一次。
   (二)系团总支、学生会每月定期召开一次部长级工作会议。
   (三)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团内部决定,不定期召开。
   (四)部门会议由部长召集召开,每学期至少五次。
  第二十二条:会议的内容:
   (一)全体会议,对旧学期的工作总结和新学期的工作总体计划。
   (二)系团总支、学生会部长会议内容主要为双方工作情况通报会,做好上阶段和下阶段的工作交流,相互交流经验,促进学生会与团总支的协调。
   (三)主席团的会议内容为:做出长期和短期的工作计划和总结,讨论各部门上报的各种情况,并做出回应。重大事件决策和布置各个部门工作。
   (四)部长会议的内容为工作动员和工作分配,部门内部经验和信息的交流。
  第二十三条:会议考勤办法:
   (一)凡系团总支、学生会成员,若一学期无故缺席例会或会议三次以上(包括三次)自动解聘,并每次扣其综合测评的德育分一分,以示惩罚。凡系团总支、学生会成员迟到三次当一次缺席,并每次扣其综合测评的德育分0.5分。
   (二)部长级考勤情况,由秘书长负责登记备份。
   (三)干事考勤情况,由各部部长负责登记并交秘书处备份。
   (四)与院学生会议冲突而缺席者,不受以上规定限制,但应提前告知。(备注:团总支、学生会成员请假应提前一天向负责人请假。
第二十四条:所有与会者应保持会场的安静、整洁,自觉爱护公物。
第二十五条:与会迟到者应该保持安静沿边路寻找座位,不得打断会议正常进行。
第二十六条:所有会议不得利用上课时间,原则上不得利用早晚修时间,不得与学院组织大型活动时间相冲突。
第二十七条:除全体会议外,所有会议不得超过一个小时,如时间到了还存在问题,散会后个别解决,或与负责人商议,如得不到解决可由书面形式直接交由团总支书记或学生会主席。
 
第七章 财务制度
第二十八条:团总支、学生会的所有经费由秘书处管理,支配和使用权归团总支、学生会共同拥有,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活动经费,经费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
第二十九条:部门活动经费申请方法:
(一):申请部门将申请书及详细的经费预算交到办公室(秘书处)审核后副书记(主席)审批签名并送到检查员签名,最后送由团总支书记审批。
(二):经团总支书记(指导老师)审批同意后,秘书处根据所审批的金额预支活动经费。
(三):各部门必须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力求精打细算。
第三十条:申请报销必须凭广东省统一的发票才有效,收据不能报销。
 
第八章 监管制度
第三十一条:本系学生干部的监管工作由团总支副书记负责,必要时可交由组织部执行。对此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团总支副书记所有。
第三十二条:监管对象包括团总支、学生会各级干部,各班班干部,各宿舍长,层长,楼长,本系各协会副部以上干部。
第三十三条:监管内容包括各级干部工作、生活和学习作风,平时表现。
第三十四条:监管工作执行细则:
 (一)主动收集意见与建议,受理各类投诉。
 (二)对提出的意见、建议予以评估,对受理的投诉进行调查。
 (三)对意见与建议给于回复,公布受理投诉的调查结果。
 (四)将处理意见上报党支部书记和团总支书记。
  第三十五条:团总支副书记可根据调查结果建议团总支书记做出干部任免,变更决定。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
                                                                 土木工程系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