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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关于继续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作者:土木系 发布时间:2011-03-30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认真做好领导点评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学习贯彻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抓好教育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本学期,全校党组织和党员要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具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具体要做好以下工作和环节:
  一、创先争优公开承诺
  全校基层党组织(包括二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自身建设,以“推进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广大师生、加强基层组织”为目标,向广大党员和群众作出公开承诺(附件1、附件2)。具体在哪些方面创先争优,要达到什么创建目标,通过书面承诺上墙或部门(单位)各类会议公开承诺等形式,郑重向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作出公开承诺。公开承诺的内容可以是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校风学风建设等中心工作中发挥先进模范作用,做出具体成绩;也可以是加强学习、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创先争优,还可以围绕志愿服务大运会等具体专项工作开展公开承诺。公开承诺时间为2011年。各二级党组织和二级党组织负责人书面公开承诺书上交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部);各党支部和支部书记书面公开承诺书上交所在二级党组织;党员公开承诺书由党支部保存。此项工作要求4月1日之前完成;
  二、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
  各二级党组织要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所开展的工作和做出的成绩以及下来需要继续改进的方面和不足进行总结,对所属的每一个党支部和支部书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客观点评(附件3、附件4)。每一个党支部要召开民主生活会,对每一个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表现进行点评。各二级党组织要将创先争优活动总结情况和点评情况向分管(联系)学校领导汇报,由学校领导对各二级党组织和二级党组织负责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点评,表彰成绩,找出不足,以便下一阶段更好地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此项工作要求在4月15日前完成;
  三、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
  各二级党组织要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所开展的工作和做出的成绩,解决的问题以及不足方面向本部门(单位)全体教职工和学生代表进行大会通报,由党员和群众对二级党组织、教职工党支部以及每一个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评议,填写评议登记表(附件5、附件6),学生党支部和学生党员接受群众评议在党支部所在班级中进行。
  群众对二级党组织和二级党组织委员的评议表上交学校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评议表上交所在二级党组织。此项工作要求在4月29日前完成。
  请各二级党组织将《创先争优活动有关情况统计表》(附件7)及以上所有表格,于规定时间按要求上交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组织科邮箱:zzbzzk@gdut.edu.cn。
  四、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的建设
  围绕迎接纪念建党90周年,组织党员学习党史,重温党的光辉历程和丰功伟绩,增强理想信念;组织学生党支部和广大学生党员积极参与“青春使命党旗红”系列活动;组织党支部和党员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组织学习国家及广东省“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我校“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各二级党组织要利用中心组学习、支部组织生活等学习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学习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形成学习的习惯,把基层党组织打造成学习型、创新性党组织。
  五、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在认真总结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的成绩的同时,各二级党组织要把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工作突出,为学校的各项中心工作做出贡献的优秀党员、优秀党支部推选出来,树立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学校将在纪念建党90周年之际,表彰一批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党员、优秀基层党组织,以此为动力,进一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
  各二级党组织按照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努力创建学习型、创新型党组织,为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动力。
  附件:《创先争优表格》

                       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党委组织部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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