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学生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21-2022学年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2018级建筑学专业、2019级、2020级和2021级全体学生。
二、测评时段:2021-2022学年度。
三、测评依据:2022年版《学生手册》的《广州华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广州华立学院学生奖学金及奖励实施办法》和《广州华立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及奖励办法》。
四、评选项目:优秀学生奖金、学业优秀奖、优秀干部奖、先进班集体奖、社会实践优秀奖、体育比赛奖、文娱活动优秀奖。
五、评选名额
1.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2%(其中华立奖学金全校1-2名、特等奖学金全校1-10名)、二等奖学金5%、三等奖学金8%;
2.学业优秀奖:一等奖2%、二等奖5%、三等奖8%;
(注:优秀学生各项奖学金及学业优秀各项奖励均按照班级总人数的百分比进行评选);
3.优秀干部奖励名额按班级总人数的5%计算;
4.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各二级学院参评班级总数15%;
六、测评办法:学生个人自评,班评,二级学院评,学生处、学校审核。各班要成立由班主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和7位学生代表组成的班评工作小组,各二级学院要成立由党支部书记、学管主任、团总支书记和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及学生会主席组成学生素质综合测评领导小组,指导测评工作。
七、测评工作时间安排:(见附表)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领导,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地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每一个环节的工作,保证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八、注意事项
1.综合测评手册每人一本,一律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不得修改。学院意见由二级学院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填写并盖章,完成后应及时将手册归档。
2.《奖学金及奖励申请表》,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业优秀奖和优秀干部奖不需要填该表,其他奖项需填申请表;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为=∑(各科绩点*各科学分)/总学分(也是教务员导出来的学分绩点,并非学生本人登陆教务系统查询的绩点);申请理由不少于150字,填写需认真(且情况属实)。以班级为单位,按照《奖学金及奖励名单汇总表》序列排序。
3.有意向申请优秀学生华立奖、特等奖的学生需交个人先进事迹汇报PPT,并附2021-2022学年度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个人高清学习生活照2张和个人简介附件7(只需电子版)。学生处根据学生情况进行审核,并召开评审会,华立奖、特等奖将从优秀学生一等奖中产生。
4.《先进班集体申请表》“补考重修人次”=“整个班级所有补考的科目数+重修的科目数”;“学习成绩及格率”=1-补考(重修)人数/班级人数*100%。申请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应该提供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少于1000字),该材料能够支撑《先进班集体申请表》。
广州华立学院城建学院
2022年9月1日
附件4: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华立奖特等奖学生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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