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工作职责-主席及副主席
土木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工作职责-主席及副主席
主席(兼团总支副书记):
第一,代表学生会主持全面工作,并及时向系有关负责领导请示和汇报学生会工作;
第二,负责检查、督促和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工作;
第三,并及时作出总结和提出建设性意见。
副主席:
第一,协助主席协调好系老师和学生的关系,必须参与或监督各部门开展的各项活动和工作;
第二,定期向主席递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第三,协调好各分管部门的运作;
第四,服从团总支书记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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