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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信息

转发学生处关于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土木系 发布时间:2017-08-30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部: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客观公正、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为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使我院学生资助工作真正实行阳光操作,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现就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机构与职责
1.学部成立以分管学部领导为组长、学部学生工作人员(辅导员等)担任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本学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
2.各学部以班级(或年级专业,以下统称班级)为单位,成立以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负责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具体工作。认定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5%。学生代表产生办法,可通过班级民主选举等方式产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学生应回避,具体方法由各学部制定。认定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
二、认定对象及等级
    本次认定工作主要面向2014级、2015级、2016级、2017级在校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学院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程度,设置特殊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3级。
三、认定依据
(一)学生是否属于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低收入(低保边缘、低保临界)家庭成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工会组织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
(二)学生家庭是否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
(三)学生户籍所在省、市、自治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物价水平。
(四)学生家庭收入和资产状况。
(五)学生家庭的地域、城乡因素。
(六)学生家庭上学人数、劳动力情况、父母文化和职业情况、家庭成员身体状况。
(七)学生上学负担、生活费支出情况以及学院的收费情况。
(八)学生本人身体状况等。
三、认定程序
成立学部认定工作组和班级认定小组→学生申请→班级认定小组分析核实→学部认定工作组初审→学部范围公示→学生处复审→学院审批→各学部和学生处建档八个程序。
四、认定实施步骤及时间
1.9月1日至10日:成立学部认定工作组和班级认定小组,组织回收学生认定申请材料(证件只收复印件)。学生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分析表》、户口簿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辅助材料(有则提供,如:扶贫手册、低保证、五保证、儿童福利证、低收入证、特困职工证、残疾军人证、优抚对象证、残疾人证、学生证、村/居委或民政等部门证明);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先完成电子数据填报。
2.9月13日前:班级认定小组对学生家庭情况和证明材料进行逐项分析核实,填写《分析表》得分项;
3.9月17日前:学部认定工作组进行初审,填写审核《认定汇总表》,并9月18日至22日在本学部范围内公示5天;
4.9月25日:各学部将公示后无异议的初审结果材料报送学生处复审;
5.学生处复审确定的名单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6.10月13日前:各学部根据学院审批结果,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数据库,认定材料存档备查。
五、认定工作要求
1.请于9月25日前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初审结果材料报送学生资助中心,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学部认定工作组和班级认定小组名单、公示情况、《认定汇总表》及纸质版学生申请材料(分析表、申请表、户口簿、相关证明)。汇总表与学生申请材料顺序一致,学生申请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整理。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学生资助的基础性工作,各学部、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确保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准确,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
3.每学年度只开展一次认定评审,请各学部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各项评审工作,逾期申请或上报者作弃权处理。
4.凡经学院认定为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该学年度内,将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学院助学基金、勤工助学岗位优先等项目的资助,其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将给予重点资助。
5.各学部在一学年内须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至少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深入班级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学院也将对学部认定的贫困生进行抽查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院将严肃处理直至纪律处分。
 
附件:
1.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
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
4.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标解释
5.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
6.680个国家困难县,革命老区,广东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名单
7.电子数据填报网址及二维码:
https://sojump.com/jq/16276206.aspx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学生处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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