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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2006级学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作者:土木系 发布时间:2009-07-17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院属各部门:
  我院2006级学生即将走出校园到实习基地参加校外分散教学实习,为做好学生的实习教育和文明离校工作,确保学生文明离校、平安离校、愉快离校,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6级学生的校外分散教学实习教育工作
  请各学部按照学院对校外分散教学实习工作的具体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2006级学生的校外分散教学实习教育工作,可安排班主任、辅导员、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老师通过班会等形式开展工作,做好学生参加校外分散教学的思想教育、安全教育、纪律教育、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等工作,建立学生联系表,确保联络渠道的畅通,与学生保持经常联系。
  二、2006级学生校外分散教学实习工作近期安排
  1、7月16日(星期四):发放学生管理、专业实习等手册。
  2、7月20日(星期一):以学部(或班级)为单位进行校外分散教学动员,安全教育动员;分班级组织学生学习《学生校外分散教学管理手册》。对尚未交学费的同学进一步落实缴交学费工作。
  3、7月21日(星期二):指导老师组织所指导的学生开会,认真学习《校外分散教学专业实习手册》,布置校外分散教学实习任务与管理要求。
  4、7月22日(星期三):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老师组织所指导的学生开会,布置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与要求,并落实指导的联系方法等。
  5、7月23—24日(星期四、五):无补考、已缴费注册的学生,可办理清退宿舍、离校手续。
  6、7月23—26日(星期四—日):教务处安排有补考的学生补考。
  7、7月27—28日(星期一、二):补考完、已缴费注册的学生办理清退宿舍、离校手续。
  三、2006级学生离校手续的办理工作
  1、各学部自行复印《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2006级学生办理清退宿舍等手续流程表》(见附件)。
  2、教师办公室:离校前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须与学生商讨相关事宜,学生持《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2006级学生办理清退宿舍等手续流程表》自行到教师办公室找指导老师签名确认。
  3、体育教研室(5-203):做好体育用品的清还工作,登记好未归还器材的学生名单,若不能归还和有损坏器材的,按有关规定赔偿。
  4、图书馆:2006级学生须清还今年6月17日之前所借图书资料后,可在校外分散教学实习期间借3本图书资料,逾期未还按图书馆相关规定处理。
  5、生活指导科(综合楼106室)、总务科(综合楼104室):做好学生清还家具、电风扇、电话机、超支水费等宿舍所有财产及损坏赔偿的登记。
  6、财务处(综合楼107室):结清学生的水电费等,确认学生是否已缴学费。
  7、各学部:确认学生已缴清费用,做好学生离校教育工作;收回1-7项盖章完全的流程表,并统计存档。
  8、班主任、辅导员:再次核对学生宿舍公物损坏情况,由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放行,生活指导科盖章,放行条仅限当日有效。
  9、保卫处:做好学生进出校园的保卫安全防范工作,使学生能够顺利离校,值班人员收回放行条交保卫处存档。
以上2—3项可不按顺序办理,2项由学生个人办理,3—6项由各学部组织以班为单位统一到相关部门办理盖章,对未能办妥离校手续的学生(如器材、公物等损坏需要赔偿的,公物没有归还的等),各部门不能其在离校手续流程表上盖章,做好登记由学生自己办理。6-9项按顺序办理。办理时间为7月23日- 28日(周末休息)。
  四、2006级学生离校工作的要求
  1、各学部可自行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做好06级学生参加校外分散教学实习和离校的宣传工作,以增进师生情谊。
  2、教育学生要做到文明离校,严禁酗酒、赌博、起哄、打架斗殴和破坏公物等违法乱纪行为。一旦发生此类事情,按有关规定处理。
  3、06级学生必须在7月28日前离校,无特殊原因不得滞留学校,以免影响宿舍的维修和调整。
  4、各学部及有关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关心学生,帮助学生,努力为学生排忧解难,确保06级学生离校工作顺利进行。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
二OO九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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