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处关于开展评选第八届“最受欢迎教师”活动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学生班:
为了建设良好的教风,促进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激发同学们的学习积极性,我院决定开展第八届“最受欢迎教师”的评选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评选范围:本学期任课的全体教师
二、评选时限:本学期第一周至学期末截止
三、评选标准:按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四项设立指标,具体详见附件一
四、评选方式和程序
1、以任课班为单位,各班同学根据评选条件在班主任主持下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选(每位学生只能推选1名教师),各学部以平均得票率高的教师当选为学院“最受欢迎教师”候选人。
2、从各学部推选出的候选人中,按得票率从高到低并按一定比例录选(得票率指:候选人获得的票数与该班实际总票数之比),候选人各部门的比例为:各学部为学部现有教职工总人数的5%(四舍五入),学院机关(含图书馆)3人。要求候选人中任课班级数为1个的老师得票率原则上不低于45%,任课班级数大于1个的老师得票率原则上不低于40%。各学部将评选意见汇总后交到教务处。
3、由我处根据各学部上报的得票率和评选条件统筹考虑,提出候选名单,报主管院长初步审定名单,然后提交院务委员会讨论确定名单。
4、院务会议审定名单后,公示5天。
5、公示无异议,学院发文。
五、表彰
1、被评选为“最受欢迎教师”可作为学年末绩效考核及职称评定参考。
2、学院在每年教师节表彰“最受欢迎教师”,并予以一定奖励,以资鼓励。
为进一步促进我院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希望全院师生积极参与并予以支持。
六、上交资料
1、请各学部在12月31日之前组织08、09、10级学生进行投票推荐,并在2011年1月7日前把 “最受欢迎教师”的评选意见汇总表(见附件二)以电子版、纸质版形式上交教务处。
2、“评选活动选票”由各系部保存三个月。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 |
日期:2010-12-22 阅读:1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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