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通知
各位教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我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5〕37号)和广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的相关通知规定,为了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与范围
1、2015年新补充到我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均需参加岗前培训,其他人员根据自身需要自愿参加;
2、已入职我院但未参加过岗前培训的教师;
3、高等师范学校教育专业学科门类本科以上毕业的人员,在校学习期间修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注:以学业成绩登记表显示的课程名称为“高等教育学”、“ 高等教育心理学”为准),并考试合格者,只需参加补《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两门课程的培训。
二、 培训内容
培训以《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四门主干课程。
培训以《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四门主干课程。
三、报名和缴费
(一)报名
各需报名的教师填写报名表,并于2015年6月18日前将报名表统一发至人事副主任处。
(二)确认与缴费
1、确认:各报名参加培训的老师须在填表报名后,于2015年6月23日至6月25到学院财务处进行确认缴费,并将缴费单据交到人事处。
2、缴费标准及方式
缴费标准:300元/人。
由于省师资培训中心不统一代购岗前培训教材,为保证新学员正常使用教材,请各教师提前联系购买。
岗前培训使用教材为:
高等教育概论/卢晓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7,定价30元;
高等教育心理学/张积家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7,定价50元;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修订版)/教育部人事司组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6,定价24元;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教育部人事司组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6,定价19.7元。
3、其他注意事项
第一期为暑期班,第二期为周末班;参加第一期岗前培训的教职工需办理请假手续才能参加培训,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报名参加培训。
四、组织管理与教学安排
(一)管理要求
新教师岗前培训意义重大,将严格教学管理,一般不予请假。
(二)教学安排
报名缴费后,培训学员的班别及课程安排将于培训开班前在华南师范大学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页公布(http://gdsz.scnu.edu.cn/)。请务必按时上网下载对应的课程表及管理规定,按时按点参加培训,以保证培训教学的顺利开展。
培训时间:第一期:2015年7月20日至7月31日
第二期:2015年10月24/25/31日,
2015年11月1/7/8/14/15/21/22/28日。
培训地点:第一期: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
第二期:华南师范大学;
五、考核
培训学习结束后,考试统一由省高校师培中心组织指导。岗前培训考核采取考试和考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实行全省统一闭卷考试;《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实行开卷考查,考试地点另行通知。经考试合格者,由省高校师培中心统一印发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城建学部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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