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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2018-2019学年斯维尔BIM奖学金评选通知

作者:土木系 发布时间:2019-06-05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斯维尔BIM科技奖学金评选办法
(2018年9月1日实施)
    为鼓励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城建学部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激发学习专业知识和投身工程建设事业的热情,增强行业实操的意识,制定本奖学金评选办法。每年评选一次,以表彰和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一、评奖奖项及对象
   “斯维尔BIM奖学金”设一至三等奖。评奖对象为城建学部各专业各年级学生。要求:1、专业知识扎实实操能力强及掌握工程相关软件方面突出;2、本年度无违纪。  
    每年的6月15日前提交申请资料,6月25日前完成公示及评选,7月10日前完成颁奖。
二、奖学金名额及奖金标准
1、一等奖2名;   
2、二等奖4名;
3、三等奖10名。
三、评选方法
1、学业成绩占50%。根据大学期间成绩单显示的成绩绩点计算得分:绩点*10。
2、每年6月16日到第二年6月15日期间有关的学科技能证书和竞赛成绩占50%。
校级及以上比赛:一等奖计20分,二等奖计10分,三等奖计5分,优秀及入围奖计1分;
院级比赛:一等奖计5分,二等奖计3分,三等奖计1分;
考取工程相关技能证书:每项技能证书计10分(其中建设信息化从业人员、二级BIM证书计30分);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和攀登计划项目已结题项目的主持人计10分(院级)或20分(省级和国家级)。同一项赛事取最高奖项计分。公开发表论文(含华立学坛)每篇计10分。
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分别计5分、10分和20分。
如该项超过50分按50分计算。以上【1】*50%+【2】*50%得分按高到低进行评奖。
四、组织机构
学部成立斯维尔BIM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五、其他要求
    1、宣传到位,正确引导。各班级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斯维尔科技奖学金的相关政策文件和评审通知,组织学生申报;做好宣传工作。
2、严格评审程序。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评审工作。
附件1:斯维尔BIM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学科技能证书和竞赛计分细则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
城 建 学 部
2018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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