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毕业去向登记和确认的通知
各学院、各毕业生:
根据国务院、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2023年起,取消报到证发放,建立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规定毕业去向登记是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其中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不进行毕业登记,无法进行档案派遣,影响核验授权工作。
请各位2023届毕业生于2023年6月底前,
一、登录“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中的“毕业去向登记”模块,填报本人毕业去向(大部分毕业去向需提供相应的作证材料,请事前准备好。
二、关注绑定“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公众号,进行毕业去向确认。
具体流程请查看推文https://mp.weixin.qq.com/s/6JfYIcLNM2JRrMEpN-qfmQ
终审:城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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