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优秀实习生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按照董事会关于“3+0.5+0.5”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改革精神,全院师生的共同努力下,2022届校外实践教学即将顺利完成。为总结交流工作经验、评比表彰先进,推动我院校外实践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评选优秀实习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参与2021~2022学年度校外实践学生。
二、评选名额
学院学生总人数的8%,人数四舍五入
三、评选条件
符合条件的同学由指导老师推荐后上网登记并上传相关表格,网址:https://www.wjx.top/jq/24286234.aspx,最后自行打印表格纸质版一式两份4月20日前交6-813詹老师处。
条件如下:
1、实习组织纪律好,实习态度认真,很好地完成实习单位的工作任务,尊重指导教师,按时交齐实习作业、实习报告等资料。
2、在实习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能在企业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校外实践教学,并按照学校校外实践教学计划很好地完成实习任务, 实习单位评价良好以上(需单位开具盖章证明学生在企业实习期期间表现情况)。
3、生产实习与毕业实习成绩优秀;已落实就业单位,且已在小程序“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签订就业协议书;撰写实习报告能结合实际工作,对实践活动具有一定的理论指导意义。
4、以积极认真的态度落实国家就业政策,能够积极落实就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参加“三支一扶”、自主创业或预征兵报名的学生优先。
四、评选要求及程序
1、评选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条件、范围和程序进行评选。
2、各二级学院成立校外实践教学评优推荐小组
组长:各二级学院负责人
副组长:校外教学副主任
组员:各专业负责人(系主任)
3、评选程序:
(一)在二级学院推荐、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参评个人填写表格《2021-2022学年校外实践教学优秀实习生登记表》和《2021-2022学年校外实践教学优秀实习生风采》。
(二)评选时间安排:
1、资料提交时间为4月20日以前。
1、校外实践教学优秀学生评选:2022年4月25日~30日;
2、学校将对评选先进个人初选名单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3天。
五、评比办法和表彰
通过各二级学院初审评议,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评选结果,学校将授予优秀实习生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城建学院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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