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就业优秀指导老师和优秀毕业班班主任的通知
各老师:
本学年,在董事会和学校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我校圆满完成了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各项任务。为总结交流工作经验、评比表彰先进,推动我校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评选2020-2021学年就业优秀指导老师和优秀毕业班班主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参加2020-2021学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老师和班主任。
二、评选名额
1.毕业班班主任,按学院毕业班班主任总数的15%比例进行评选;
2. 毕业生指导教师,按学院毕业生人数的1%进行评选。
三、评选条件
1)优秀就业指导教师
1、毕业生指导教师所负责毕业生初次就业率93%以上,最终就业率为95%以上,要求考虑所带毕业生人数比例,并进行严格评选(以省抽查和学院抽查情况为依据)。
2、认真学习有关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熟悉就业工作流程,为毕业生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向所带毕业生发布学院传达的就业信息和就业政策等。
3、担任就业指导教师就业工作半年以上,学校本年度绩效考核良好以上。
2)优秀就业班主任
1、毕业生班主任所负责班级初次就业率93%以上,最终就业率为95.00%,要求考虑班主任所带毕业生人数比例,并进行严格评选(以省抽查和学校抽查情况为依据)。
2、多渠道获得就业信息,并及时向班级学生发布。认真学习有关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熟悉就业工作流程,为毕业生解决实际困难。
3、具备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服务精神,及时向毕业生传达学院就业工作信息。积极配合各部门做好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
4、主动关心毕业生就业、学习等各方面情况,能及时掌握学生就业动态,注重对毕业生加强诚信教育,毕业生无恶意违约行为。
5、担任毕业班班主任工作半年以上,学校本年度绩效考核良好以上。
四、评选要求及程序
1、评选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条件、范围和程序进行评选,结合省抽查和学校抽查情况,在同等就业率条件下,所带班级数或指导学生数多者优先考虑。
2、评选程序:
(一)在学院推荐、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参评教师填写《优秀就业班主任登记表》和《优秀就业指导教师登记表》,学院填写推荐意见。并将电子文档发到619345703@qq.com。
(二)学院2022年4月15日下午16:30前将推荐材料送交学校就业办(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学校将对评选优秀就业班主任、优秀就业指导教师初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五、评比办法和表彰
通过学院评议,确定评选结果,学校将授予优秀就业班主任、优秀就业指导教师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
广州华立学院城建学院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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