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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的通知

作者:土木系 发布时间:2010-10-23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的通知

粤建教协函[2009]03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培训证书的发放工作,现就做好培训、考试及证书发放工作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
1、凡具有建设类培训资质的机构均可承担与其相应岗位培训教学工作。
2、严格办班备案制度。各培训机构凡举办岗位培训班,须填写《广东省建设系统岗位培训办班备案表》上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按《建筑施工企业岗位培训教学计划》内容进行培训。
3、凡经备案的培训班,应在开班前一周将经主管部门同意办班的备案表、教学进度表和开班通知一并报送我会备查。
4、培训实行分级管理。广东省建设厅科技教育处负责对全省建设培训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负责各专业岗位培训的组织、协调、监督和实施。
有关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本市的建设培训工作,监督检查教学质量。培训机构负责岗位培训报名工作,并严格按照我会制定的教学计划、大纲和指定教材,制订课程进度计划,安排教学场地,选配教师,具体实施教学,在保证培训学时和教学质量的前提下,采用脱产、半脱产和分段集中等形式组织教学,负责培训班的日常管理。
二、考试
1、各教学班必须完成全部课程的教学后才能组织参加考试,考试科目的时间安排由培训机构负责。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为加强管理,确保成绩真实有效,严格杜绝弄虚作假现象,考试科目实行闭卷笔试。考试科目试卷由我会负责考试命题、制卷和评卷工作;考试前一周各培训机构将报考各岗位的人数上报我会,秘书处将派专人监考。
3、考查科目由各培训机构组织考核。
三、证书发放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教学课程,经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由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统一印制的《培训证书》,并由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统一核发。
(一)证书申办。考试结束后,各培训机构统一到我会申办《培训证书》。办证时须提供学员花名册一份,并附上《岗位培训发证登记表》、《学员发证名册》、《考场记录表》,每页必须加盖培训机构的印章。
(二)证书管理。证书实行统一编号制度,证书编码方案采用9位代码,如0901A0001从左至右含义是:
1、第1-2位为证书核发年份代码。
2、第3-4位为培训机构代码。
3、第5位英文字母是岗位类别代码。
4、第6-9位表示证书核发顺序编码,每年从0001-9999依次顺序取值。
5、遗失证书补证的证书编码按原证书编码。
(三)其它要求:
1、办证照片统一为近期小1寸免冠彩照。
2、岗位名称统一为:土建施工员、装饰施工员、水电暖通施工员、园林施工员、市政施工员、安全员、市政安全员、质量检查员、市政质量检查员、材料员、市政材料员、机械设备管理员、资料员、市政资料员等。
3、字体要求:姓名、性别、岗位名称、培训时间、身份证号码、证书编号为三号楷体,发证时间为小四号楷体字体。
4、证书编号上须加盖培训机构印章。
联系人:林海鹏
联系电话:020-86361578(兼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广园中路景泰直街6号建设大厦四楼
邮政编码:510405
 
 
附件:
1.广东省建设系统培训办班审批、备案表
2.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岗位培训教学计划
3.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岗位培训发证登记表
4.培训班学员发证名册
5.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岗位培训学员登记表
6.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岗位培训考场记录表
 
 
 
二OO九年三月十二日
 
 
摘自
广东建设教育协会 网站
http://gdpace.com/html/xingyeyaowen/20090414/1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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