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7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生产实习大纲--薛茗
总学时:20周
总学分:10
适用对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开课时间:第七学期(专升本第三学期)
任务书:校外实践教学成绩鉴定资料,校外教学实习报告书,校外教学实习作业
通过生产实习,培养学生能够在广播电视及其它媒体、企事业单位从事电视节目策划、创作、编辑、制作、撰稿、音响设计等以及宣传、管理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学生到实习基地或分散实习点实习,自觉接受实习单位的领导,努力完成自己所承担的各项实习任务,认真开展专业调查,实践课本内容。实习过程中,实习学生应系统地了解电视节目制作,短视频制作流程和运营管理过程。
生产实习是在学院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有关人员的共同指导下进行的一项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的教学活动,为保证生产实习的顺利开展,达到预期的教学目的,具体要求如下:
1.在实习中加深对专业知识的认识,了解本专业领域的前沿信息,了解实习单位的产业链概况,关注行业发展趋势。
2.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应认真、勤勉、好学、上进,服从实习单位的指导和管理,遵从实习单位的纪律,积极主动完成实习单位交给的工作任务,有事须先请假。
3.实习生在实习中应该做到:
将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同实习单位实际和企业实践相结合;将思想品德的修养同良好职业道德的培养相结合;将个人刻苦钻研同虚心向他人求教相结合;融洽与实习单位的关系,树立良好形象;遇事多请示,多商量,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踏实负责地搞好实习中所承担的实际工作;严格遵守外事纪律,严守国家机密。
4.实习结束时必须完成以下任务:
获得实习鉴定。实习鉴定须经实习单位领导签字、写出评语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方可。
认真撰写实习周记(每周一篇),记录当时完成的工作及体会,并定期向校内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
实习结束前,学生应围绕实习内容写出实习报告(不少于2000字),要真实地写出自己实习的收获和体会。
四、学业评价方式
自主实习,实习基地实习评价方式:实习岗位与专业培养方向契合度。
实习日记内容是否真实,丰富。
实习报告书,实习材料是否齐全,内容充实。
实习期间能否严格遵守实习纪律。
是否有很好的沟通能力、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资料组织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学生总成绩=校内指导老师成绩*70%+实习单位指导老师成绩*30%
执笔人:薛茗
审核人:王睿
修订日期:202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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