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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档案派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6 17:40:31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档案派遣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2023届毕业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就业工作进度,现对毕业生档案派遣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       即日起至6月30日为毕业生申请变更档案信息的时间。档案信息上报工作是在学校开展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前进行信息采集的重要工作。“初始档案信息”由原毕业生上报的生源地信息自动匹配生成,档案自动默认转递至生源地。若需要变更档案信息,毕业生需在6月30日前提交接收证明(纸质版或者高清电子版)到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在系统更改档案信息,并提交就业指导中心审核。【重要】

二、6月31日起,不再受理毕业生档案信息申请,学校将综合生源信息、毕业去向登记信息和档案信息综合判断毕业生档案的最终去向。

三、7月1日起-7月15日为整理档案时间。各学院在毕业生离校后要及时整理学生档案,将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重要材料归入学生档案,并按学生处档案室要求做好装档转递工作。

四、7月31起,毕业生可通过“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中的“档案转寄查询”模块,查询本人档案去向。请各毕业生务必在8月15日前,通过电话或现场查询的方式,确认本人的档案是否准确到达存档地点【重要】。

五、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就业报到证》,取消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档案派遣上报具有时效性,各学院务必督促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接收证明。

下面附接收证明(接收函)的常见类型:

公务员录取通知书 ;

②升学学校录取通知书;

③各地市(县、区)人事局、教育局签发的录用通知书(函);

④省直及中央驻粤(企业)单位主管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函);

⑤省外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函);

⑥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有人事权主管单位盖章)。

                                                广州学华立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2023-5-26

终审:传媒与艺术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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