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打造和谐双赢
2008年03月12日 10:43 来源:人民网-京华时报 |
在共和国的立法史上,《劳动合同法》值得书写一笔。 这部8章98条的法律,成为今年两会的一个热点。代表委员们从不同的角度探讨该法的现实意义,认为这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典范。 当然,该法的实施,也引起一些讨论。 《劳动合同法》加强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是“弱者”,法律对劳动者予以适度倾斜保护,体现了实质公平。 事实上,《劳动合同法》远未到过于“偏袒”劳动者,甚至比其他国家“更严格”的地步。而备受关注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是市场经济国家企业普遍采用的劳动合同形式。 近几年,国内许多地方出现了“民工荒”,一些国家则经常对我国实施“反倾销”,这都给许多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了困难。这种情况与我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充分保障,劳动力成本太低有关。 低劳动成本是我国的一个优势,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国内外环境的变化,我们的人力成本开始上升,但远未达到丧失优势的程度。应当看到,劳动力成本上升是一个长期趋势,企业要积极适应这一变化,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挖潜创新,推动产业升级,向加强管理要效益,向技术创新要效益,摆脱粗放发展模式。 实践证明,压缩劳动者权益追求企业利润,必然因利益的失衡导致劳资纠纷乃至对抗,最终会由企业单赢走向劳资双损。《劳动合同法》就是要通过规范劳动合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让劳动者合理分享到国家与企业的发展成果。从短期来看,该法会让一些企业感到不适应甚至阵痛;但从长远来看,则有利于推动企业加强管理,提高效率,实现劳资共赢,保证基业常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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