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和市人事局下达的年度招聘计划,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和拟招聘人数
(一)用人单位: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
(二)拟招聘人数:共3名
二、拟招聘的岗位、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建筑工程管理人员1名
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基本条件和以下资格条件:广州市户口,具有建筑工程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有从事所学专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计算机硬件维护人员1名
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基本条件和以下资格条件:广州市户口,具有计算机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有从事所学专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出纳人员1名
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基本条件和以下资格条件: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财务会计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年龄30周岁以下;有从事会计出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的时间和形式
(一)招聘时间:2009年7月8日至7月21日
7月8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接受报名(报名地点:黄埔大道西66号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北大堂);7月14日(星期二)进行笔试;7月21日(星期二)进行面试。
(二)招聘形式:公开招聘
四、考试的范围与办法
(一)考试的范围: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为应聘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为随机抽取的主观题,目的是观察考生客观看待问题的能力、处理问题的主动性及自我认识的能力和自信心。
(二)考试的办法
1、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
2、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3确定,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名单。
3、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4、体检:依笔试和面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5、面试官共7人,由本单位人员组成。
6、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等。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7、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在中国广州人事网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200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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