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参加广州华立学院第四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要求
关于推荐参加广州华立学院第四期入党积极
分子培训班的要求
一、学员应同时满足的基本要求
1. 目前已参加党章并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年满 18 岁;
2. 目前已参加党课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书;
3. 目前已通过团推优考试,党支部已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
4. 过去一学年内无任何违纪,过去一学期有挂科者已补考通过;
5. 学业测评在班级排名 60%之内、综合测评 60%之内;
6. 尚未进行学业测评班级排名,则按在校学习已有平均学分绩点文科类(含经管类)达2.0及以上者,理工类(含艺术类)学生达到1.8及以上者;
7. 奖项与职务各需要至少一项。
(参加本学期推优的学员暂不推荐参加此次培训班)
二、特殊情况
1.之前参加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但未结业者,可以继续推荐。(但如
上期培训是因旷考等原因被学校取消考试资格者,不推荐参加此期
培训班);
2.校外转入积极分子:若取得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须旁听本次培训班,无需参加考试;若无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则须材料齐全、手续完备且符合条件的方可推荐参加本次培训班;
3.教职工学员,入职满一年且入党积极分子的材料齐全方可推荐参加
本期党校培训学习;
4.所有推荐的学员,需学员本人自愿参加,如本人无意愿参加,不予推荐,最终采用择优录取方式;
5.所有推荐的学生学员,应建立一人一档,①入党申请书、②党课结业证书复印件、③团推优表、④思想汇报、⑤成绩单(需盖章)、⑥确认积极分子备案表、⑦发展党员公示结果(积极分子阶段)、⑧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表、⑨接收备案表(转专业、校外转入)等材料齐全,档案须按学员登记表学员姓名顺序相同,提交党办审核。
教师学员: ①入党申请书、②党员推荐表、③思想汇报、④确认积极分子备案表、⑤发展党员公示结果(积极分子阶段)⑥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表
党委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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