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学员参加学校 第四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工作要求
关于推荐学员参加学校
第四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工作要求
适用于2023年上半年
一、学员应同时满足的基础条件
1.递交入党申请书时,必须年满18周岁;
2.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满一年以上(以《入党培养登记表》中,党支部讨论通过确定的时间为准);
3.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完整,符合列为发展对象条件的。
(一)学生学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过去一个学年的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排名均应在50% 以内;
2.确定为入党积极分予以来,最近一年参加志愿服务(含社会实践)活动,累计志愿服务时长或次数在20小时或6次以上;
3.过去两个学期内无挂科、无作弊、旷课等违纪(入学以来,如有补考、重修等情况,则补考、重修通过后时间需满一年)
4.有学校或学院处分的需消处分后,继续考核至少六个月;
5.入学以来,所获各种级别、类型奖项数量不少于3个(同个作品或活动或竞赛等重复获奖,按最高级别只算一次;按“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学院级”顺序排列)。
(二)教职工学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入职我校时间满一年及以上;
2.取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校外转入的积极分子如已在原单位取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至少报名参加一期我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旁听,方可进行下一步发展);
3.个人绩效考核等级近一年来被评为优良及以上。
二、优先推荐
除满足以上所列条件外,如满足以下情况之一,各党组织在充分考虑党员结构的情况和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参加此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满足越多越优先):
1. 各学院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党员结构情况推荐第3期、第2期及早期通过的低年级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
2. 入学以来,在各级党团组织中,积极参加党、团组织、班集体开展的活动或协助开展党建工作、团建工作、班集体建设工作,表现优秀,做出一定贡献的;
3. 通过采取个别谈话、座谈了解、民意测验几种方式,具有良好群众基础,现实表现优秀的。
4.入学以来,有担任学生干部,学生干部表现加分累计在5分及以上,且任职时间满一年的(具体参考《广州华立学院学生手册》中“学生干部表现加分”);
5.在所列条件的“学年成绩”、“志愿情况”、“所获奖项”中,表现越好越突出的。
6.按照各二级学院党总支、机关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江门校区党支部,国际学院党支部提交上来的推荐名单按先后次序进行排序。
三、不予推荐
1.所有推荐的学员,必须其本人自愿参加,如本人无意愿参加,不予推荐;
2.学生离校(毕业、退学等)前三个月的,不予推荐;
3.教职工离职前三个月的,不予推荐。
四、推荐名额
各二级党组织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推荐名额数/拟列为 2023年上半年各二级党组织发展党员名额数=1.5:1
广州华立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3年3月9日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