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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立学院发展党员工作指南

发布时间:2024-09-20 10:46:00 浏览次数: 【字体:

广州华立学院发展党员工作指南

一、       目的

为了规范学校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特制订本指南。

二、       工作要求

1.应当把吸收具有爱党爱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绩优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或教师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2.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三、       具体流程

第一步:递交入党申请书

1.条件:年满18岁的中国公民;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愿意执行党的决议;按期交纳党费。

2.要求:向所在的学生、教工党支部提交入党申请书。

注意: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第二步:党组织派人谈话

1.时间:收到入党申请书后1个月内。

2.主体: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

3.内容:了解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入党条件和程序;加强教育引导。


第三步: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范围:已递交入党申请书满3个月且党组织已派人谈话的人员。

2.方式:教工通过党员推荐、学生通过群团推优(团龄需要满一年方可参加团推优)的方式。

注意:

综合运用推荐结果,防止简单以票取人。

3 . 决定: 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需进行公示。

第四步:上级党委备案

1.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入党培养登记表》。

2.要求: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条件;手续是否齐全。


第五步:指定培养联系人

1.数量:1-2名正式党员。

2.任务: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向党组织提出是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第六步:培养教育考察

1.方法: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进行集中理论培训、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等。集中培训经考核合格的,发放结业证书。

2.目的:使入党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力,帮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3.要求:培养联系人每半年填写一次考察意见。同一个半年培养考察意见,两名培养人的填写时间不要超过1个星期。

注意:

若教师入党积极分子离职、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转学、退学,应及时报告所在党支部;所在党支部应及时转交材料;若教师入党积极分子入职、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入学、专插本等,接收党支部要认真审查材料、做好接续培养,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第七步:确定发展对象

1.条件: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2.要求: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

3.确定: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第八步:报上级党委备案

1.要求:认真审查;提出意见。

注意:

上级党委同意且经公示无异议后列为发展对象。


第九步:确定入党介绍人

1.数量:2名正式党员。

2.方式: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支部(党总支)指定。

3.要求:入党介绍人认真完成培养、教育任务。


第十步:进行政治审查

1.内容: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2.方法:根据本人自传和外调证明材料对申请人的政治历史、政治立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等情况进行审查。

3.要求: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形成结论性材料。

注意:

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一步:开展集中培训

1.主体:党委组织部。

2.时间、方式:不少于3天或者不少于24学时;以集中理论学习、个人自学、专题研讨、实践活动等方式。

注意: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二步:支部委员会审查

1.要求: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集体讨论是否合格。


第十三步:上级党委预审

1.方式:审查发展对象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

2.要求:审查结果书面通知党支部;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注意:

发展对象未来3个月内将离开学校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


第十四步:填写志愿书

1.要求:在入党介绍人指导下,由本人按照要求如实填写。


第十五步:支部大会讨论

1.程序:①发展对象汇报个人情况;

             ②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表明意见;

             ③支部委员会报告审查情况;

             ④与会党员充分讨论、无记名投票表决。

注意:

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才能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讨论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时,要逐个讨论表决,每个党员都应本着对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表明自己赞成或不赞成的意见,不要轻易弃权


第十六步:上级党委派人谈话

1.时间:党委审批前。

2.人员:党委委员或者组织员。若谈话人的身份是党支部书记等,则填写《入党志愿书》上级党组织派人谈话栏目内落款身份为组织员。

3.目的:作进一步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

4.要求: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第十七步:上级党委审批

1.内容: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

2.要求:集体讨论和表决、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表决同意且经公示无异议的发展对象确定为预备党员。

3.时间:3个月内,特殊情况不超过6个月。


第十八步:再向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1.目的:掌握预备党员结构、分布、质量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九步: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1.要求:及时编入;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二十步:入党宣誓

1.组织:党支部(党总支)。

2.程序:①奏《国歌》;

             ②党组织负责同志致辞;

             ③预备党员宣誓;

             ④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发言;

             ⑤党组织负责同志讲话、提出要求。

3.要求:在正式场合举行;严肃认真,庄重简朴;严密紧凑。


第二十一步:继续教育考察

1.方式: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听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

2.时间:预备期为1年。


第二十二步:提出转正申请

1.要求:预备期满,书面提出申请。


第二十三步:支部大会讨论

1.准备: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

2.程序:①预备党员汇报个人情况;

             ②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表明意见;

             ③支部委员会报告审查情况;

             ④与会党员充分讨论、无记名投票表决。

3.结果: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1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第二十四步:上级党委审批

1.时间:3个月内。

2.要求:上级党委审批同意且经公示无异议后,应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3.结果: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第二十五步:材料归档

1.内容: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表、《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培养对象审批表》、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入党培养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确定为发展对象群众意见调查表、发展对象备案表、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证书、自传、外调证明材料、综合政审、《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备案表、发展材料一览表、入党誓词、预备党员考察表、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转正群众意见调查表、成绩单、思想汇报等。

2.要求:有人事档案的,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四、       流程图

 

 

终审: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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