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院党委关于做好2010级新生党员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部党支部:
接校党委组织部要求:为了扎实做好我校2010级新生党建工作,及时做好新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入,请各学部党支部做好如下工作:
一、新生党员发展材料的审核
1、请各学部党支部严格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仔细审核新生党员的入党材料,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积极分子考察表、党校培训材料、入党志愿书、政审材料、思想汇报等。 于9月13日报学院党委。
2、审核过程中,如有以下情况的党员材料须报学院党委送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查处理。
(1)入党时本人年龄不满18周岁。
(2)党员材料中缺少入党申请书、党校培训证明材料和考察表等材料。
(3)异地培养发展的;发展主体不具有吸收预备党员资格的;培养期不足一年、突击发展的。
(4)本人没有参加吸收其为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5)志愿书上吸收党员资格的党委审批意见没有填写的。
对于审核工作中发现的其他问题,要及时与学校党委组织部联系,共同协商处理办法。
3、审查后在《新生党员登记表》注明,
接校党委组织部要求:为了扎实做好我校2010级新生党建工作,及时做好新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入,请各学部党支部做好如下工作:
一、新生党员发展材料的审核
1、请各学部党支部严格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仔细审核新生党员的入党材料,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积极分子考察表、党校培训材料、入党志愿书、政审材料、思想汇报等。 于9月13日报学院党委。
2、审核过程中,如有以下情况的党员材料须报学院党委送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查处理。
(1)入党时本人年龄不满18周岁。
(2)党员材料中缺少入党申请书、党校培训证明材料和考察表等材料。
(3)异地培养发展的;发展主体不具有吸收预备党员资格的;培养期不足一年、突击发展的。
(4)本人没有参加吸收其为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5)志愿书上吸收党员资格的党委审批意见没有填写的。
对于审核工作中发现的其他问题,要及时与学校党委组织部联系,共同协商处理办法。
3、审查后在《新生党员登记表》注明,
二、填好《新生党员登记表》(附件),并于9月13日(星期一)前把纸质材料交学院党委,电子版发送至发到学院党委邮箱155185817@qq.com,继后发《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党员记录卡》。
附件:2010级新生党员登记表.xls
华立学院党委
2010年8月31日
附件:2010级新生党员登记表.xls
华立学院党委
201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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