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关于开展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临时困难补助的工作通知
为切实保障我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根据学校《关于印发<广州华立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院学字〔2022〕24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第三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9月19日前,学院组织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完成申请,学院内审核并上交结果。
二、临时困难补助标准和申请条件
(一)资助标准
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孤儿、残疾、低收入、优抚对象和入住 8 人间宿舍等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每生 300 元的爱心助学礼包。
(二)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5.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 按时缴纳学费或办理缓交学费。
三、申请方式
符合资助标准和申请条件的学生,请在2023年9月18日前将《广州华立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第五教学楼708管理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
终审: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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