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第二批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和《广州华立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第二批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1月7日前,学院组织学生申请、学院内审核、公示结果,学院报送初审结果。
2.11月18日前,学生资助中心组织审核学院报送的材料,召开国家奖学金评审会,将初审名单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3.11月19日前,学校将审核结果报送省教育厅。
二、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和申请条件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申请条件详见《广州华立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
三、报送材料要求(一式一份,未注明的则需同时报送纸质版电子版)
(一)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公示情况、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
(二)国家奖学金评审会议记录表(纸质版)。
(三)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四)国家奖学金年级专业评议表(纸质版)。
(五)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只能打印,不得涂改或留空白项,除签名盖章外全部打印,A4纸双面打印)(纸质版)。
(六)历年成绩单(纸质版)。
(七)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电子版)。
(八)学生个人介绍及生活照片5张(电子版)(其中一张为蓝底大一寸彩色证件照,每张照片大小最好大于2M)。
(九)个人展示视频(视频格式为MP4,横向拍摄,时长:30-60秒)
(十)个人汇报展示PPT。
(十一)个人获奖证书、学术成果等佐证材料(电子版,获奖证书按级别从高到低顺序命名。命名格式如:01.国家级-国家奖学金荣誉证书,所有证书以图片的格式放在一个文件夹里,文件夹以“校区-学院-姓名”命名)。
四、其他要求
(一)宣传到位,正确引导。各学院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国家奖助学金的相关政策文件和评审通知,组织学生申报;做好宣传工作,做到学生人尽皆知,传达党、政府和学校对广大学生的关怀,并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和正确引导。
(二)严格评审程序。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评审工作。合理分配下达名额,严格把握评审标准,在学习年限、学习成绩、突出表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方面把好关,切实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审核、公示等过程中,注意信息安全及保护学生隐私。在评选过程中,参与工作的师生,要严于律己,严禁接受请客送礼、私下承诺等不正之风;严禁小组私下决定、暗箱操作等不当行为。
(三)按时报送材料。请各学院按照要求,按时报送有关材料,材料要求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按序号顺序排列。年级专业评议表包括所有申请学生信息,初审未通过学生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单独附在最后。
附件: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
汇总表
2.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高等学校)
4.国家奖学金年级专业评议表
5.国家奖助学金评审会议记录表
6.学生个人介绍-模板
7.广州华立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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