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2009年度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说明
各位参保同学:
根据《增城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增府办〔2008〕26号)文的要求,在校学生及入托幼机构的未成年人分别由所在学校、托幼机构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校学生的缴费标准为16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纳80元/人•年,政府资助80元/人•年。2008-2009年度我院共有411名学生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共统一向增城建设银行缴费32880元整。由于是由学校统一办理,故没有个人收费收据和发票,办理处只出具了一张统一的收费凭证!
特此说明!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学生处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新闻来源:学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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