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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管理学系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作者:管理学系 发布时间:2007-11-0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管理学系团总支学生会是在中共管理学系党支部和政治辅导员领导下的学生群众自治组织,代表全系学生的利益,是沟通院、本系师生之间、同学之间及本系与外校、兄弟院系之间的桥梁,是培养大学生社会工作能力的重要平台。
第二条  团总支学生会的宗旨是“服务同学,锻炼自己”。
第三条  团总支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切实加强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地学习,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增强团员意识,充分发挥团组织的育人功能和团员的光辉模范作用。做好团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
2、做好团员证和团员档案的管理工作及发展新团员和超龄团员离团工作,负责对违反团纪的团员进行教育、处分或撤消处分。
3、努力提高青年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协助党支部做好学生党员的组织发展工作并积极开展推优工作。
4、密切联系同学,加强本系党政领导与广大同学的沟通,通过各种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组织同学参与院、系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满足同学的合理要求。
5、加强本系各年级学生干部的自我管理,发挥其作用,以便更好地提高工作质量。
第四条 团总支学生会的职权:
1、对全体学生和班委会的工作提出表扬和批评,向系推荐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建议系处分违反相关规定的学生。
2、对系有关学习、生活等措施,有权提出改进的意见。
3、当讨论有关学生的重大问题,如有必要,团总支学生会可派代表列席会议,反映学生的正当要求和意见。
4、 团总支学生会有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正当活动和反映学生情况的权利。
5、 收集学生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学生中出现的问题,并予以回应。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团总支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1. 团总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管理学系团总支学生会全体学生代表大会,全体学生代表大会每学年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经本系行政领导同意后,可以提前或推迟召开。

 

管理学系全体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系 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二)向院、系有关部门反映学生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三)讨论并确定本会的工作方向和任务。
(四)修改并通过本会章程。
(五)选举产生新一届团总支学生会委员会。
第七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班级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为全班总人数的20%。
第八条团总支学生会委员会在全体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为本会的常设机构,并向全体学生代表大会负责。
第九条      团总支学生会由书记、副书记、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常委会,讨论和决定团总支学生会工作议程,主持团总支学生会日常工作。
团总支学生会常委会的职能:
(一)筹备和召开管理学系全体学生代表大会。
(二)做好团员和学生干部的组织培养工作,积极配合党支部和上级团委开展各项工作。
(三)在管理学系全体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讨论并决定本会重要工作,贯彻执行代表大会作出的各项决议。
(四)决定团总支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的人事调动和任免。
(五)批准团总支学生会活动经费预算并审查其执行情况。
(六)讨论和批准团总支学生会总体工作计划。
(七)制定团总支学生会各项工作条例。
(八)负责学生干部的管理、培训等工作。

  1. 根据工作需要,团总支学生会设书记、副书记、主席、副主席、秘书部;另设组织部、宣传部、学习部、文娱部、体育部、实践部、生活部、纪检部、信息调研部、女生部等职能部门,各部实行部长负责制。
  2. 常委会会议、团总支学生会副部长级会议由团总支书记召集,书记不在时可由主席召集,各部工作会议由部长召集。

第十二条 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任期为一年,它的职权行使到下一届 团总支学生会常委会成立时为止。对于团总支学生会的人事变动,由团总支学生会指导老师和常委会讨论,并经系领导批准后生效。
第十三条 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在职期间的表现由秘书部根据考核制度和管理条例进行考察记录,定期向常委会汇报。
第十四条 各班班委会是系团总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以民主选举为原则,由班级全体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接受系团总支学生会的指导。班委会设团支书、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纪检委员、组织委员、生活委员、宣传委员、文娱委员、体育委员共10个职位,由班长主持本班的工作。
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智能:
(一)秘书部:
1、履行常委会的决议分配,落实主席团部署的工作任务,监督深入了解各职能部门工作的开展情况。
2、作为团总支学生会内部沟通的桥梁,信息传递的枢纽,秘书部要协调老师与学生间,常委与团总支学生会间,各部门之间以及团总支学生会与各班之间的工作关系,即使反馈信息,理顺学生会的内部运作
3、落实团总支学生会内部制度的执行情况。规范工作及负责对团总支学生会全体干部,委员,干事的工作做好记录,并定期整理存档。
4、负责起草拟定团总支学生会有关文件,如制度,规定,通知等。
5、负责安排学生会有关会议事宜。各部召开部门例会必须通知秘书部,由秘书部派干事到场做会议记录,并整理存档。
6、负责团总支学生会采购工作,各部在活动前必须提前将所需物品列明交给秘书部,除某些特定物品,一般情况都由秘书部购买。
7、负责管理团总支学生会各种文件,文书,会议记录等材料,并负责所有文件的整理,传送及存档工作。
8、负责学生会财物管理,包括会议所需的摆设。定期清点物品,对物品流动做好记录,并在换届时做好盘点。
9、团总支学生会一切财务收支管理和汇报工作由秘书长负责
10、团总支学生会举办各项活动的拍照工作由副秘书长负责,整理存档放在系办电脑,并备份。
11、负责会议主持和签到工作,负责各活动前邀请嘉宾并派发邀请函。
12、负责筹备整理双代会由关方面资料。
(二)组织部:
1、组织部负责团的组织工作,督促和指导各团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检查团员遵守团的纪律。
2、了解青年学生积极分子的实际情况,做好新团员的组织发展工作。
3、负责团员的登记,统计,收缴团费和分发团徽,团员证的办理和团籍注册等工作。制定团的组织工作计划并做出总结。
4、负责我系的干部培训和思想交流工作。
5、完成常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宣传部:
1、协助常委会做好日常的思想政治工作,结合实际,提出宣传、学习、教育的计划并具体负责实施。
2、积极配合学校的中心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向全系师生传递学院工作、团的建设、时事政治形势等信息。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和反映广大同学的思想情况,促进团总支学生会与广大同学之间的联系与交流。
3、做好团总支学生会活动的宣传工作。面向同学宣传学生会工作,增加学生会的透明度,扩大学生会的影响力,保证团总支学生会活动的顺利开展。
4、充实和壮大学生宣传队伍,培养实干型的宣传干部,组织全校各班宣传委员,搞好宣传干部培训工作。
5、负责专项墙报和宣传栏的出版管理工作。
6、积极配合其他部门活动开展的宣传工作,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纪检部:
1、检查早晚修同学出勤情况,协助学院抓好日常纪律和集会纪律。
2、贯彻执行学校行为规范中的有关规定,配合学校抓好学生仪容风纪检查督导工作。
3、负责对“二操”、升旗和体育活动进行常规检查,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4、负责每学期结束前进行团总支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考评内容包括:学习成绩工作态度,出勤,纪律等方面。
5、完成常委会交办的其它任务。
(五)学习部:
1、定期召开各班学习委员座谈会,了解同学中存在的学习上的困难和学习愿望,以及对学院教学工作的意见,掌握全系同学的学习情况和思想动态,及时将信息反馈到团总支学生会或学校教务处,加强师生间的教学联系,尽快解决同学在学习中存在的问题。
2、协助学校有关部门组织各种形式学科竞赛、知识讲座、征文活动,演讲、辩论赛等第二课堂活动。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教育,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营造良好的学风,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扩大同学们的知识面。
3、组织学习经验交流活动,宣传好的学习方法和好的学习经验。
4、主要负责我系刊物<<浩瀚之舟>>的出版工作
(六)文娱部:
1、协助常委会制定学期文艺娱乐活动的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具体负责组织工作。。
2、配合学校,协助艺术科组筹备各种文艺活动或重大集会,组织举办学院艺术节、歌咏比赛、迎新晚会、庆元旦文艺晚会等文娱活动.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3、负责我系艺术团包括声乐队、舞蹈队、小品队,礼仪队的训练。
4、与其他系的交流和联系,与其他系学生会成员旧文娱活动互相探讨,取长补短,使我系各活动办得更出色。
5、引领文艺走出校园,尽显大学生朝气风貌,活跃校园氛围,发挥同学才华,为全体同学提供以各展现才华得舞台。
(七)体育部:
1、协助常委会制定学期体育活动的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具体负责组织工作。
2、带领学生会全体学生干部,协助学校面向全校学生组织,开展各种有益于同学身心健康的活动,促进广大同学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引导广大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开展各种体育活动、体育竞赛,活跃同学们的体育生活,增进同学间的交流。
3、配合学校,协助体育科组组织搞好学校运动会。组织班级之间的体育比赛,增进相互了解和交流。
4、协助学校搞好各种重大集会、体育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八)生活部:
1、生活部在团总支学生会的集体领导下,对学生生活、劳动、卫生等方面的工作具体负责。其成员为各班生活、劳动委员。
2、密切关注校园生活动向,了解同学的生活难题,关心学生的健康,指导同学合理安排生活。普及宣传卫生知识,增强同学们的卫生观念。
3、定期召开各班生活委员会议,了解同学在饮食、住宿等生活方面的情况,及将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反馈到学生会或学校总务处,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4、协助学校后勤抓好全校卫生工作,组织人员定期到宿舍区检查评比内务清洁及各班公区、劳动责任包干区的质量卫生情况,公布检查结果。为“文明宿舍”、“文明班级”评比提供重要依据。
5、协助学校安排好每周大扫除,搞好薄弱环节的卫生工作。
6、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各类大型活动,做好后勤工作。
(九)信息调研部:
1.负责管理学系网面的维护与更新工作,及时在网上公布学生会内部活动,让社会各界人士各本院学生更好更快地了解管理学系的最新动态和各项重要的活动信息.
2.负责收集,整理管理学系网面论坛上的信息,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3.理管和维护管理学系学生电台.
4.负责管理学系学生与老师的之间关于学习的调查研究工作.
5.完成常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实践部:
1.为我系学生寻找企业参观的实践机会.
2.为我系学生提供社会实践的机会,宣传我系的宗旨和理念.
3.加强我系与兄弟院系的联系和交流.
4.积极为我系举办的各项活动联系赞助商,并协助其他部门做好赞助商的宣传工作.
5.完成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女生部:
1.负责举办管理学系女生节;
2.负责管理学系啦啦队与群众啦啦队的选拔与训练;
3.不定期举办有关女生健康,心理,生理,美容与化妆等多方面的专题讲座;
4.积极配合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完成团总支、学生会的其他工作安排。
第三章 财务制度
第十五条 一切工作、活动经费开支应以节约为原则,合理使用。 团总支学生会经费统一由秘书部负责。
第十六条 如活动前需要垫付资金者需经团总支书记批准方可向秘书部支取,活动结束后应及时补交金额发票。
第十七条 经手财务的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财务手续办理财务事项。
第十八条 报销单据必须是正规发票,应有经手人和证明人签名并填写好用途与时间。如遗失报销单据则不予报销。
第十九条 每月29日前对本月财务情况进行汇总,在例会时对帐本整理保存,无关人员不得干涉。
第二十条 团总支学生会的财务工作接受系行政领导和广大同学的监督,并进行不定期的财务检查。对违反财务制度的干部,视其情节轻重上报有关部门给予处理。
第四章 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档案管理范围为院、系上发或下行之文件, 团总学生会及各部工作计划、总结等有关材料,档案由秘书部整理保存。
第二十二条 各项活动的有关材料均需多备一份交秘书部.

第五章 值班制度
第二十三条 值班人员为 团总支学生会副部长以上人员。
第二十四条 值班人员需按秘书部安排的日程表按时值日。
第二十五条 值班人员要维护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务必保持办公室整洁,物品摆放有条不紊。
第二十六条 在使用办公室或办公室物品过程中,如有损坏,须由秘书部进行登记,并酌情赔偿。
第二十七条 团总支学生会所有成员未经老师允许不得将办公室物品私自外借或挪为己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二十八条 办公室人员或者值班人员要注意仪表端庄,办公室内不允许吸烟和进行娱乐活动。
第二十九条 值班人员请假应经常委会副书记或主席同意。
第六章 考评制度
管理学系团总支学生会于每学期结束前进行团总支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考评内容包括:学习成绩、工作态度、出勤、纪律等方面,由纪检部负责考评,考评结果上报至系团总支学生会进行审核,考评总体要求:
第三十条 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认真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关心时事政治,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
第三十一条 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能积极促进优良的系风、学风。
第三十二条 遵守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有良好的个人修养。
第三十四条 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准时参加各种会议,工作成绩较为突出。
第三十五条 考勤评比总分为100分,获评8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其中各项分数的详细评定标准如下:
(一)系部和团总支学生会规定的其他工作和活动参与情况:
    1、一次不服从规定不参与者扣6分。
    2、二次不服从上级安排者开除。
(二)系内各次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会议或者活动时若没带工作证者禁止进入活动现场,并扣2分。
    2、一次无故缺席者扣4分。
    3、一次无故迟到超过5分钟者扣2分。
    4、不遵守会议纪律者扣1分/次。
    5、两次无故缺席团总支学生会会议活动者作免职处理。
(三) 每周值班情况
    1、无故不值班者扣3分/次。
    2、违反值班制度者扣2分/次。
第三十六条 班委会职责:
 (一)认真贯彻院、系党政工作有关决议,带领本班学生认真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规校纪。
 (二)执行院团委学生会、系团总支学生会决议,服从团总支学生会工作安排。
 (三) 做好本班的日常管理工作,配合团支部做好全班的思想工作。
 (四) 做好本班同学的综合测评工作。
 (五) 积极开展各项健康有益的活动。
第七章    会员
第三十七条 凡具有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学籍,并在管理学系就读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均为管理学系团总支学生会会员。
第三十八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 有参与本团总支学生会组织各项活动的权利。
(二) 对本会工作有讨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三)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 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服从本会组织领导和管理的义务。
第三十九条  系团总支学生会委员、 团总支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干部、班委会成员均为学生干部,可享受学生干部的待遇。
第四十条 学生干部必须做到:
(一)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二) 热心于学生工作,态度谨慎、谦虚,勇于开拓创新,讲究工作方法和技巧。
(三) 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起先锋模范作用。
(四) 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管理学系团总支学生会。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自2007年4月1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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