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重修申请的说明
填写重修申请表前必须先仔细阅读此说明,然后按照说明办理,否则可能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和重修无效。
1、本学期09、10、11级学生办理重修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7日下午四点, 重修科目属于大一所开的课程除外,如果重修科目属于大一所开的课程(如大学英语一)教务处签名一栏统一在第四周周五这一天(即2012年9月21日)找教务处陆兴华老师签名,其它签名也必须事先签好。
2、根据教务处规定,一学期只能最多重修两门课程,09级只能重修第一至第五学期的科目。重修必须跟班上课,不容许任何理由的免听。
3、办理重修时填写重修申请表(一式三份);填写完毕并找相应人员签字后按上面的要求交给相应部门。
4、填写重修申请表时必须填写清楚跟哪一个班重修,具体班级课表可到教务系统查询,(12级课表教务处暂时还没排好,请先等待)
5、重修申请表上的任课老师意见不能代签,否则一经发现学生自己代签将取消重修资格。开课系部意见可以找开课系部的教务员、教学副主任或教学副部长签。教务处意见一栏去综合楼110教务处办公室找陆兴华老师签字
6、任课老师意见和开课系部意见具体签字地点为:
(1)经济类课程到2-108经济学部老师办公室找任课老师签字,然后到2-109找教务员签字或找副部长签字;
(2)数学类(经济数学、概率等)去5-102数学教研室找任课老师然后找教务员签;
(3)英语类、国贸类课程(大学英语等)到2-114外语外贸学部找任课老师然后找教务员签;
(4)《计算机应用基础》按学生手册规定不给重修机会,只能报考计算机一级等级考试,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其他计算机类课程(数据库等)到1-214计算机学部找任课老师然后找教务员签;
(5)管理学等管理类及思政类课程到5-109管理学部找任课老师然后找教务员(李子萍老师)签;
(6)会计类(会计学、财务管理等)到5-108会计学部办公室找任课老师然后找教务员签。
7、重修考试不再单独安排,一律跟班考试,所以找任课老师签字时必须让任课老师在他(她)的点名表和成绩册上记上自己的名字,一是利于平时点名,二是要提醒任课老师期末考试编排考试座位表时要有自己的名字。为防止个别任课老师疏忽,期末考试前要主动再提醒任课老师在做考试座位表时加上自己的名字,同时到开课系部确认重修考试时间和地点。否则无法参加考试后果自负。
8、此外,因作弊、旷考、取消考试资格未通过的课程须满一年后才可以办理重修。如果不清楚任课老师属于哪个学部,请查阅课表。
管理学部
2012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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