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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12年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作者: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2-10-27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部:

根据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2年冬季征兵工作通知》(越征【20122号)的精神,为了圆满完成2012年度征兵工作,现将征兵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兵对象:

自愿入伍的我校在校学生(户口不限)。以男性学生为主,可征集少量女性学生

二、年龄要求:

男兵:1823岁(即198911日至19941231日期间出生)

女兵:1720岁(即199211日至19951231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生放宽到年满22岁(即199011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基本条件

1、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2、体重。

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3、视力。右眼裸眼视力最低4.6,左眼裸眼视力最低4.5

4、文身瘢痕。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不能超过2厘米,着短裤身体裸露部位直径不能超过3厘米,其他部位文身或瘢痕(因颅脑、胸、腹部等手术造成的瘢痕除外)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的。

5、耳眼。男青年扎耳眼无明显疤痕、无可视性穿孔,不影响军容的。

四、报名时间: 11月5中午12

五、报名方式:

1、按要求填写好《广东工业大学2012年冬季征兵报名表》后,将表格发送到wzb2108@126.com在摸底阶段报名的男生自动转为正式报名。

2、在摸底阶段报名的女生需参加网上报名,并通过教育部学生信息数据库审核。网上报名时间截止至11518时。应征女青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bbm.chsi.com.cn,填写报名信息。116日起,初选预征对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持此表在户口所在地应征。

五、体检时间:116日至1111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应征报名学生于115日下午1点到大学城校园保卫处军事科(综合楼102)填写有关表格,备好身份证、学生证、钢笔及三张1寸彩色照片。

七、有关政策:

1.服兵役期间保留其学籍。

2.退出现役后准其复学。

3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4.复学后:(1)在部队荣立三等功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转入本科专业或相近专业学习。(2) 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本科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5.退伍后复学的大学生,如本人自愿,并符合相关条件,在校学习期间可优先选拔为国防生。

6.服役期间均享受广州市入伍所在地非农业户口青年入伍同等待遇的优待金。

7.由征兵地区民政部门参照当地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补助标准发给一次性补助金。

以上优抚政策以上级文件为准。

大学城校园联系人:麻老师  39322108

龙洞校区联系人: 张老师 87082930

东风路校区联系人:赖老师 37626036

番禺校区联系人: 李老师 22629122

 

                                        广东工业大学武装部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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