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3年夏季征兵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学部:
按照广州市越秀区征兵办公室通知,今年征兵时间改为夏季,应届毕业生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原规定: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毕业生,已将户口迁到学校办理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应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全国征兵工作开始前,预征对象携带《登记表》和《申请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服役期间均享受广州市入伍所在地非农业户口青年入伍同等待遇的优待金。应届毕业生年龄男兵可放宽至24岁,身体基本条件、报名方式、体检时间详见我部6月18日发布的《关于做好我校2013年夏季征兵摸底工作的通知》
请各学部负责学生工作的书记、毕业班辅导员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所有适龄学生。
咨询电话:军事(安防)科020-3932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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