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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教职工体检的通知

作者:管理学系 发布时间:2013-11-08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单位:
2013年度的教职工体检工作即将开始,现将体检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教职工体检的组织工作由各院校人事处负责;各公司员工体检的组织工作由华立投资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各单位指定人员协助。
二、体检对象
1、2013年7月31日前入职的全日制教职工;7月31日后入职,未在医务所进行入职体检的全日制教职员工;
2、在广州地区办理了定点医保的离退休人员,可选择在医务所或医保定点医院体检。体检结果(选择在医保定点医院体检的教职工交复印件)须在11月15日前交人力资源中心或各院校人事处归纳入个人档案。
三、免检对象
餐饮中心、浮士德西餐等单位因岗位工作需要,已经体检并持有市级或以上防疫站核发的《健康证》才能上岗的员工。
四、体检时间安排表
日 期
单    位
体检人数(人)
11月11日
(星期一)
广工华立学院
320
11月12日
(星期二)
华立职业学院
华立技师学院
260
11月13日
(星期三)
华立投资公司(含后勤服务公司)、领美地产公司、浮士德餐饮集团公司
307
11月14日
(星期四)
因工作原因未检人员
-
合 计 人 数
887
【说明】广工教职工若周一有课,可以安排周二至周四检查;职院、技师教职工若周二有课,可安排周一、周三、周四进行检查;公司员工若周三有课,可安排周一、周二、周四进行检查。
 
 
 
 
五、体检项目及收费标准
体检项目
收费标准(元)
检查对象
常规检查(五官、内外科、血压)、胸部透视、肝功能三项
40
全体须参加体检教职工
小计
40元/人
 
心电图
15
50周岁以上教职工
血脂
10
小计
25元/人
合计
65元/人
注:非指定人员是否进行心电图检查,由本人自愿或听取医生意见后决定,费用自理。
六、其他事项
1、11月4日16:00前,各教学单位人事处、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派人在医务所领取《体检表》及派发到参加体检的教职工个人手上。
2、参加血酯检查的教职工请早上空腹(不能进食、喝水)抽血,其他体检教职工无需空腹。
3、医务所体检时间为:上午8:50 ~12:00,下午14:30 ~ 17:30。
4、体检后,有疑问的教职工可向医务所医生咨询。
5、除非指定人员进行心电图检查所需的费用由个人自理外,其余体检费用由教职工所在单位承担。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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