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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关于评选2012-2013学年毕业生就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管理学系 发布时间:2013-12-19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2013年,在董事会和学院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师生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圆满完成了201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各项任务。为总结交流工作经验、评比表彰先进,推动我院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评选2012-2013学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参加2012-2013学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学部和个人。
二、评选名额
(一)先进集体(3个)
(二)先进个人(1、就业专职人员评3名,范围为学院和学部就业副主任;2、毕业生班主任,按学部毕业班班主任总数的30%比例进行评选;3、毕业生指导教师,按学部毕业生人数的1%进行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要求
1、落实“一把手”工程,与学院签订“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2013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责任书”,成立学部就业指导工作小组,统筹研究和指导本学部毕业生就业工作。
2、就业工作有专人负责,岗位设定清晰明确。就业工作纳入学部年度考核体系。
3、主动联系和走访用人单位,积极推荐本学部毕业生,建立学生就业实习、实践基地和毕业生用人单位信息库,有相对稳定的合作用人单位,以学部为单位举办校园专场招聘会。
4、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毕业生教育活动,对毕业生进行人生观、价值观、职业道德观和面向基层、爱岗敬业的教育和创业教育、诚信教育。
5、建立完善有效的毕业生就业跟踪体系,及时准确掌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情况,保证就业率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截止到12月10日,2013年学部总体就业率达100%,并结合各学部初次就业率、毕业生人数、日常工作等评比排名,决定各学部最终排名。
(二)先进个人评选要求
1、上报就业信息准确、及时,跟踪毕业生就业情况到位,学生初次就业率为98.88%以上,总体就业率100%。(以省抽查和学院抽查情况为主)
2、学生就业水平和就业层次有较大提高,重点工作完成较好,毕业生对就业指导满意度较高,毕业生签约率高。
3、积极配合和支持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工作,出色完成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日常工作。
4、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积极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5、担任就业工作半年以上,学院本年度绩效考核良好以上。
(三)就业工作先进班主任评选要求
1、毕业生班主任所负责班级初次就业率98.88%以上,最终就业率为100%,要求考虑班主任所带毕业生人数比例,并进行严格评选(以省抽查和学院抽查情况为主)。
2、多渠道获得就业信息,并及时向班级学生发布。认真学习有关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熟悉就业工作流程,为毕业生解决实际困难。
3、具备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服务精神,及时向毕业生传达学部就业工作信息。积极配合学部门做好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
4、主动关心毕业生就业、学习等各方面情况,能及时掌握学生就业动态,注重对毕业生加强诚信教育,毕业生无恶意违约行为。
5、担任毕业班班主任工作半年以上,学院本年度绩效考核良好以上。
(四)就业工作先进指导教师评选要求
1、毕业生指导教师所负责毕业生初次就业率98.88%以上,最终就业率为100%,要求考虑所带毕业生人数比例,并进行严格评选(以省抽查和学院抽查情况为主)。
2、认真学习有关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熟悉就业工作流程,为毕业生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向所带毕业生发布学院传达的就业信息和就业政策等。
3、担任毕业班指导教师就业工作半年以上,学院本年度绩效考核良好以上。
四、评选要求及程序:
1、评选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条件、范围和程序进行评选,结合省抽查和学院抽查情况,在同等就业率条件下,所带班级数或指导学生数多者优先考虑。
2、评选程序:
(一)在学部推荐、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参评学部填写《2012-2013学年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单位登记表》和参评个人填写《2012-2013学年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登记表》,学部填写推荐意见。材料一式两份(均须加盖公章,复印无效),并将电子文档发到gghljyb@163.com
(二)2014年1月3日下午4:30前将推荐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材料送交学院就业办(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学院将对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初选名单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3天。
五、评比办法和表彰
通过学院评议,确定评选结果,学院将授予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1. 2013年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登记表
      2. 2013年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登记表(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就业工作先进班主任、就业工作先进指导教师)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
                                          二0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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