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总务处关于做好学院期中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及华立园有关做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文件通知,为加强对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及学生活动中心等学院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将开展期中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期中安全检查工作,对负责消防安全检查区域进行全面认真地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及时整改,将缺少的消防设施及时放排到位,损坏的消防设施及时报修,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项目
1、走廊、楼梯、消防逃生楼梯是否有安装消防应急灯或损坏。
2、消防安全逃生标志是否安装或损坏。
3、消防栓是否完整,栓内出水口的铝合金接水与水带的接头是否生锈及是否扭紧,水带是否对折存放。
4、灭火器是否安放到位或过期损坏。(重点项目)
三、负责检查区域
工业中心:综合楼(第三层至第十层)
总务处:综合楼(第一层至第二层)、2号报告厅
团委:3号报告厅、原教职工活动中心、2号教学楼旁学生活动中心、9号科技楼学生活动中心(第一层)
外语外贸学部负责:2号教学楼(第一层至第二层)
城建学部负责:2号教学楼(第三层至第四层)、16号楼实验室、9号科技楼(第九层)
经济学部负责:2号教学楼(第五层至第六层)
管理学部负责:5号教学楼(第一层至第四层)、9号科技楼(第六层)
传媒与艺术设计学部负责:3号教学楼(第二层至第四层)、9号科技楼(第七层)
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部负责: 1号教学楼(第一层至第六层)
会计学部负责:5号教学楼(第五层至第七层)
图书馆:图书馆(馆内)
四、安全隐患责任人名单更新确认
请各部门将责任区域的安全隐患责任人名单更新确认。
请院属各部门在2014年5月12日下班前请将检查记录表、检查汇总表和安全隐患责任人名单纸质版(电子版发到yangzhimo@yeah.net)交总务处。
附件1:消防设施、器材检查记录表
附件2:消防设施、器材检查汇总表
附件3: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办公室、教学课室、学生活动室安全隐患责任人名单 (汇总表)
失效或损坏灭火器存放位置:一楼正门口处。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总务处
201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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