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拟办刘凝璐转学公示 (转学院)
【关 闭】 【打 印】 【返回前一页】 更新时间:2015-10-21 |
根据广东省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100号)和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在校生转学管理实施细则(院字〔2015〕10号)相关规定,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2014级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刘凝璐(女)同学符合转学条件,经我院研究同意转入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同层次、同年级、相近专业学习。现将2015年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拟办转学的学生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5年10月16日上午8:30至2015年10月23日下午5:30止。若对该学生转学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我校教务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有具体事实;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学校受理部门: 教务处
联 系 人: 李老师
联 系 电 话: 020-82901324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教务处
2015年10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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