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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2019-2020学年下学期校外教学材料回收及学生实习成绩评定的通知

作者:管理学系 发布时间:2020-05-06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保证2020届学生校外教学毕业实习材料回收及实习成绩评定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 学期末实习学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序号

资料名称

要求

1

校外教学学生实习周小结(电子版、纸质版)

1、学生3月份实习周小结4篇,校内外指导老师签名。(未参加单位毕业实习的学生,周小结内容同期居家学习及疫情防控情况等)

2

校外教学实习成绩鉴定表(纸质版)

(1)各项栏目填写完整;

(2)实习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实习单位公章(仅限参加实习的学生);若学生本学期没有参加校外实习,其“实习单位指导老师成绩”一项按上学期单位实习指导老师所给成绩计算,由校内指导老师将该成绩填写到成绩鉴定表。

(3)由校内外指导教师填写评语并给出成绩,校内指导老师成绩*70%+实习单位指导老师成绩*30%=实习成绩

二、排版装订要求

学生所提交的资料,由系部统一装订:

1、封面(纸质版)

2、校外教学学生实习周小结(纸质版)

3、《校外教学实习成绩鉴定表》(纸质版)

三、成绩评定要求

1、具体要求参照《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校外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工作手册(一)》第3“学生校外分散教学成绩的评定办法”。

2、按专业,要求“优秀”比例控制在15%“不及格”比例控制在5%以内。

3、各专业由指导教师、系主任成立评分工作小组,系主任任组长,负责学生成绩评定工作的协调与审核。

4、以班汇总的校外教学学生成绩汇总表(纸质版)12份,必须经校外教学办公室副主任、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名。校外教学成绩1份二级学院留底(交由教务员录入系统后,校外教学副主任处归档),1份交校外教学管理处存档。

四、提交时间及成绩录入系统相关要求

1、20205月25日前完成所有资料的提交,所有资料如无特殊规定,交由二级学院校外教学副主任按班级存档管理。

2、按班统计的成绩经校外教学管理处审核后,按教务处相关要求录入。

 

 

                                                    校外教学实习管理处

                                                     20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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