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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生处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学生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电气工程系 发布时间:2017-09-03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学院各学部:
为做好2016-2017学年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2013级建筑学专业、2014级和2015级和2016级全体学生。
二、测评时段:2016-2017学年度。
三、测评依据:15级、16级:2017年版《学生手册》的《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学生奖学金及奖励实施办法》和《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及奖励办法》。13级建筑学和14级的综合测评参照2016年版《学生手册》进行。
四、评选项目:优秀学生奖、学业优秀奖、优秀干部奖、英语等级考试奖、专业及科技竞赛奖、创新创业奖、先进班集体奖。
五、评选名额
1、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2%(其中华立奖学金全院1-2名、特等奖学金全院1-10名)、二等奖学金5%、三等奖学金8%。(注:基数是有参评资格学生的总人数)
2、学业优秀奖:一等奖2%、二等奖5%、三等奖8%。
3、优秀干部奖励名额按学生人数5%计算。
4、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各学部参评班级总数15%。
   六、测评办法:学生个人自评,班评,学部评,学生处、学院审核。各班要成立由班主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和7位学生代表组成的班评工作小组,各学部要成立由党支部书记、团总支书记和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及学生会主席组成学生素质综合测评领导小组,指导测评工作。
 七、测评工作时间安排:(见附表)
各学部要加强领导,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地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每一个环节的工作,保证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附表:《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及时间安排表》
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班级汇总表.xls
附件2:综合测评-奖学金及奖励申请表.doc
附件3: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奖学金及奖励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4: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奖学金及奖励人数统计表.xls
附件5:2016-2017学年优秀学生特等奖华立奖学生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6:先进班集体申请表.doc
附件7:2016-2017学年先进班集体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8:华立奖特等奖学生简介
附件9:班级评议小组名单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学生处
2017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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