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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转发关于做好我院应届毕业生网上预征报名的通知

作者:经济系 发布时间:2010-04-30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做好我院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便于学生报名参军,根据国防部征兵通知要求,今年起试行开展高校应届毕业生网上预征报名。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网上预征的对象和范围
  网上预征的对象和范围是2010年我院的男性应届毕业生。
  二、网上预征工作的程序和办法
  (一)网上报名。4月初至6月15日,高校应届毕业生登陆网上预征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http://zbbm.chsi.cn)。填写报名信息。符合基本条件的,在线登记并自行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预征登记表》)及存根,《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补偿代偿申请表》)。学校不再发放统一印制的《预征登记表》。
  (二)初审初检。网上报名结束后,学校对已报名学生在校期间现实表现、病史调查、是否具备毕业资格、学费补偿代偿情况等进行预审;并组织本单位预征报名人员集中进行身体初检和政治审查。参加初审初检时,学生将《预征登记表》及存根、《补偿代偿申请表》交给学生处初审初检工作人员。
  (三)预征对象确定。6月30日前,经初审初检合格的应届毕业生,确定为预征对象,越秀区征兵办将在网上进行预征对象同步确定,学校把审核签字盖章后的《预征对象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发给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交区征兵办留存备案。
  三、应届毕业生服兵役优惠政策
  1.优先征集入伍,由政府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2.由政府补偿相应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3.服义务兵役期间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军队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4.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5.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
  6.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的考核,30%比例入读普通本科。
  7.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8.退役后可以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详见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优惠政策)

                                              保卫处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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