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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关于2011级校外教学毕业实习学生成绩评定通知

作者:校外教学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5-03-26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院属各学部、相关处室:
      为保证11级学生校外分散教学毕业实习成绩评定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成绩评定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期末实习学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序号

资料名称

要求

1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校外分散教学实习报告书(电子版、纸质版)

不少于3000字,具体要求见各专业《校外分散教学实习手册》附表4

2

校外分散教学实习成绩鉴定表(纸质版)

1)各项栏目填写完整

2)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填写评语并给出成绩,评分标准见各专业《校外分散教学实习手册》附表5

3)实习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4)交校内指导教师填写评语并给出成绩,并按要求给出综合评分

3

校外分散教学学生变更实习单位审批表(纸质版)

1)在20152月至3月份内更换实习单位的同学填写

2)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新实习单位的公章

3)附上原实习单位的成绩鉴定表(需加盖原实习单位的公章)

注:学期末实习学生需要提交的材料空白表格见各专业《校外教学实习手册》上的相关附表或到学院网站(http://www.hualixy.com)下载(学院主页——校外教学实习管理处——资料下载——广工华立校外教学实习学生相关表格)
二、排版装订要求
学生所提交的资料按以下顺序由系部统一装订:
1、封面
2、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校外教学实习报告书
3、校外教学实习成绩鉴定表》单独存放,要求按专业班级学号排序。
三、成绩评定要求
1、具体要求参照《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校外教学指导教师工作手册(一)》第3学生校外教学成绩的评定办法
2、按专业,要求优秀比例控制在15%良好中等比例各控制在40%左右,及格不及格比例控制在5%以内。
3、各专业由指导教师、系主任成立评分工作小组,系主任任组长,负责学生成绩评定工作的协调与审核。
4、以班汇总的校外教学学生成绩汇总表(纸质版)12份,必须经校外教学办公室副主任、专业负责人、学部负责人签名。1份学部留底(交由教务员录入系统后,校外教学副主任处归档),1份交校外教学管理处存档。(注:空白表格见《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校外教学指导教师工作手册(一)》)
四、提交时间及成绩录入系统相关要求
1、毕业实习提交材料可由学生在毕业答辩时候带回。毕业实习的成绩鉴定和成绩录入系统必须在5月底前完成.
 
校外教学实习管理处
20153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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