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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校外实践教学材料回收及成绩评定的通知

作者:校外教学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7-12-15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院属各学部:

为保证2014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材料回收及成绩评定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期末实习学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序号

资料名称

要求

1

校外实践教学内容选题审批表(纸质版)

附表A 根据学生所学专业情况和实习单位的工作要求选题

2

校外实践教学月/周小结(电子版、纸质版)

附表B  9月月小结,10-1月份周小结,月小结每篇不少于1000字,周小结不少于300字。

3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校外实践教学报告书(电子版、纸质版)

附表C 不少于2000字,具体要求见各专业《校外实践教学手册》

4

校外实践教学作业(电子版、纸质版)

附表D 具体要求见各专业《校外教学实习手册》

5

校外实践教学成绩鉴定表(纸质版)

附表E 1)各项栏目填写完整

2实习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4)由校内外指导教师填写评语并给出成绩,校内指导老师成绩*70%+实习单位指导老师成绩*30%=实习成绩

6

校外实践教学单位变更审批表(纸质版)

附表E 1)在实习期间更换实习单位的同学填写

2)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新实习单位的公章

7

2014级实习生评价调查表

1)由实习单位如实填写

2)填写完整并盖章

注:学期末实习学生需要提交的材料空白表格见各专业《校外教学实习手册》上的相关附表或到学部校外教学网站(学院主页——学部主页——校外教学管理页面——2014级实习手册下载)

二、排版装订要求

学生所提交的资料,由系部统一装订:

1、封面(纸质版)

2、校外实践教学内容选题审批表(纸质版)

3、校外实践教学9月月小结,10-1月周小结(纸质版)

4、校外实践教学报告书

5、校外实践教学作业(纸质版)

6、《校外实践教学成绩鉴定表》(纸质版)

注意:以上材料装订后要求按专业班级学号排序由学部存档,实习生调查表单独存档。

三、成绩评定要求

1、具体要求参照《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校外分散教学指导教师工作手册(一)》第3“学生校外分散教学成绩的评定办法”。

2、按专业,要求“优秀”比例控制在15%“不及格”比例控制在5%以内。

3、各专业由指导教师、系主任成立评分工作小组,系主任任组长,负责学生成绩评定工作的协调与审核。

4、以班汇总的校外教学学生成绩汇总表(纸质版)12份,必须经校外教学办公室副主任、学部负责人签名。校外教学成绩1份学部留底(交由教务员录入系统后,校外教学副主任处归档),1份交校外教学管理处存档。

四、提交时间及成绩录入系统相关要求

12018120日前完成所有资料的提交,所有资料如无特殊规定,交由学部校外教学副主任按班级存档管理。

2、按班统计的成绩经校外教学管理处审核后,按教务处相关要求录入。

                                                    校外实践教学管理处

                                                     2017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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