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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部2016-2017学年国家三金工作评审报告

作者:经济系 发布时间:2017-10-09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经济学部2016-2017学年国家三金工作评审报告
学院学生资助中心:
2017年,在学院学生资助中心的正确领导下,我学部认真贯彻执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以及《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16-2017年国家三金的评审工作。
一、成立学部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肖庆烈、林秋生
组员:方惠英、李梅
二、公布评审依据
为了做好国家三金的评审工作,学部按照要求,安排各年级、各班级宣讲有关政策,组织学习国家三金的申请条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明确申报国家三金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年级专业综合测评排名3%以内;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没有补考、违纪行为及其它不文明行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年级专业综合测评排名靠前;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补考、重修、违纪及其它不文明行为。
(三)国家助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补考重修少于2次,没有违纪及其它不文明行为。
三、严格评审程序
评审工作从下至上,逐级实施,每步程序严格按照评审条件执行,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一)各专业年纪成立评议小组,由班委、其他未任职务成员组成,班长为责任人。根据学生的书面申请和前述条件进行初评。
(二)各年级成立评定组,由学部部长、书记、各年级辅导员和各班长组成,辅导员为责任人。根据初评小组的评审,依照学院《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章守纪、学习成绩、公益活动、获奖情况等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者再优选,并准予填表申报。
(三)各年级将初审名册及申报材料交学部评审小组研究审定。
(四)学部成立以学部领导及各年级辅导员为成员的审核组,对各年级上报材料认真审核公示,并报学院学生资助中心研究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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