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派通知
各位毕业生:
有关改派注意事项,提醒如下:
一、改派到异地
1、8月1日前如需改派,需原报到证抬头单位在报到证备注处签署“同意改派”意见,加盖公章,与接收函或有效协议书交至2-109办公室黄老师处。
2、8月1日后如需改派,毕业生(关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或“粤省事”)网上自行申请操作即可。
二、生源地有误需改派
(一)8月1日前如需改派,提交以下资料至2-109办公室:
1、 户口本户主页——复印件
2、 户口本有毕业生自己名字页——复印件
3、 身份证——复印件
4、 报到证——原件
(二)8月1日后如需改派
毕业生(关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或“粤省事”)网上自行申请操作即可。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