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立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新入职教师培训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落实《广州华立学院新入职教师培训管理办法》(教发中心字[2023]3号)的精神,支持和促进新入职教师师德修养、业务素质和教学科研能力的提升,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将相关培训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基于提升人才培养能力的实际需要及新入职教师职业发展需求,针对新入职教师的职业阶段特点,组织开展专题讲座、研讨会、工作坊、分享会、教学观摩和培训等多样化的活动,积极构建学习共同体和教学学术创新共同体,为新入职教师夯实教学基本功、开展科研创新、持续发展职业生涯奠定坚实基础。
二、培训对象
2023年2月份参加第I期及参加9月份第II期新入职培训的教师。已有相当教学实践经验、且职称为副教授或教授的新入职教师,可由所在学院综合考量确定其是否参加。
三、培训时间及内容
培训时间为2023年2月~12月。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培训交流活动、教学实践活动等。
(一)培训交流活动
培训交流活动分为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
集中培训包括新入职教师培训班开班仪式和学校(校区)层面组织的各类专题讲座、经验交流等。主要内容为校情校史、校长第一课、部门制度宣讲、教师宣誓、师德教育、教学基本功培训、科研专题讲座、经验交流等。
分散培训贯穿整个培训活动周期,以部门、二级学院层面组织的结合学科专业特点进行的教学过程规范指导、教师能力提升、专业知识辅导等活动。
(二)教学实践活动
教学实践活动包括导师和新入职教师课堂互听、教学技能训练。新入职教师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专业听课、备课以及实践作业,即完成一门拟授课程的教案撰写、教学PPT制作,一段20分钟课堂试讲录像(视频须为MP4格式、高清格式720P)。
四、培训工作要求
(一)制定培训计划
为确保培训工作有序进行,除学校层面制定培训计划外,二级学院应同时制定新入职教师发展培训计划,积极开展教学研讨和实践活动。
(二)完善教师发展制度
1.导师制
二级学院应为每一位新入职教师配备德才兼备的教研导师,指导新入职教师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基本的教育教学技能和科学研究方法等,帮助和引导新入职教师尽快进入高校教师角色。导师工作量计算标准参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2.班主任制度
二级学院要妥善安排新入职教师担任班主任,促进教师与学生交往,充分了解学生,掌握分析学生和学情的方法,以利于更好地教育教学,促进学生发展。班主任工作量计算标准参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三)健全考核机制
1.成立考核小组
二级学院应成立3-5人考核小组,由分管教学院领导、教科办主任、学院教学督导、相关系主任等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应加强对新入职教师培训任务完成的进度、效果进行过程管理,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应根据培训活动的任务和学时要求,开展综合考核工作,考评新入职教师培训效果,并总结本单位开展活动的经验。
2.发挥督导的作用
倡导二级学院在组织开展教学实践等工作过程中,充分发挥本单位教学督导对教师、导师及学院组织工作的督促作用,发现不足及时完善。
五、考核要求
新入职教师应认真对待培训活动,培训活动结束后,教师需提交一份培训总结,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详见附件)。二级学院及学校对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培训结业证书。
附件1.广州华立学院新入职教师培训内容及要求
附件2.广州华立学院2023年新入职教师指导教师名单汇总表
附件3.广州华立学院新入职教师听课表(新入职教师填写)
附件4.广州华立学院新入职教师听课表(导师填写)
附件5.广州华立学院2023年新入职教师培训考核情况审核汇总表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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