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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州华立学院关于2023年教师能力提升工程报名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25 10:43:0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坚持“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发展为本”的基本要求,大力提升人才队伍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院教发中心〔2023〕1号关于印发《广州华立学院教师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将教师能力提升工程(下文简称“提升工程”)报名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申报“提升工程”类别为三类:“头雁计划”(正高职称培养计划)、“飞雁计划”(副高职称培养计划)、“雏雁计划”(中级职称培养计划)。

二、申报条件

报名参加提升工程的教师,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师德师风和良好的政治表现。

       (二)非退休的全职教职工。

       (三)完成学校额定教学工作量及单位安排的其它任务,工作效果好。

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1、2-2、2-3,条件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申报时间   

        2023年9月25日-2023年10月13日。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请人提交申请表(附件1)、目标任务书(附件3)、汇总表(附件4)和相关佐证材料,并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确保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二)二级单位初审、推荐。二级单位负责审核申请人选的师德品行、学术业绩等,填写审核和推荐意见后报教师发展中心。

(三)工作组审核、遴选。工作组对申请人选和材料进行审查、遴选。

(四)校长办公会审定。校长办公会讨论确定“广州华立学院教师能力提升工程”拟培养人选名单。

(五)公示拟培养人选名单。

(六)签订培养服务协议。学校与公示无异议的培养人签订相应的服务协议。

        五、提交要求

申报人员于10月13日前提交申请表、目标任务书、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佐证材料纸质版,报二级单位审查,由二级学院办公室主任统一提交教师发展中心谢老师(综合楼220)。

附件:

1.“广州华立学院教师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申请表

2-1.广州华立学院头雁计划(正高职称培养计划)实施细则

2-2.广州华立学院飞雁计划(副高职称培养计划)实施细则

2-3.广州华立学院雏雁计划(中级职称培养计划)实施细则                            

3.“广州华立学院教师能力提升工程”培养目标任务书

        4.“广州华立学院教师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申请信息汇总表

        广州华立学院教师能力提升工程报名通知的附件.rar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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