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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党史微党课第十八讲

作者:计算机系 发布时间:2021-08-25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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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右派斗争之后,党中央认为,经济战线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已经取得伟大胜利,人民群众的热情高涨,经济建设可以搞得更快一些。1957年10月召开的党的八届三中全会在批评1956年反冒进的同时,改变了党的八大一次会议确认的在经济建设上既反保守又反冒进的方针。全会决定在农村开展关于农业生产建设的大辩论,以推动农业的迅速发展。1957年冬季,全国范围掀起以兴修水利为中心的冬季农业生产高潮,实际上拉开了“大跃进”运动的序幕。

“大跃进”运动

“大跃进”运动是指1958年至1960年全国在经济建设中开展的以实现工农业生产高指标为主要特征的群众运动。这场运动是党在探索建设社会主义道路过程中的一次严重挫折。

背景过程:

1957年9月,在中共八届三中全会上,毛泽东认为1956年对经济工作中过急情况的纠正是“反冒进”。八届三中全会后,通过了《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会后,全国大部分省、自治区召开党的各级干部会议,传达贯彻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准备掀起工农业生产的高潮。 

1957年10月27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首次提出了“大跃进”的口号。1958年5月党的八大二次会议正式通过了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通过了15年赶超英国的目标,通过了提前5年完成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的目标,通过了“苦干三年,基本改变面貌”等口号。会后,“大跃进”运动在全国范围内从各方面开展起来。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举行扩大会议,制定的1958年国民经济计划的第二本帐的主要指标过高,提出1958年钢产量要在1957年535万吨的基础上翻一番,达到1070万吨,作为1958年实现“大跃进”的主要步骤。会议还决定在农村普遍建立人民公社,这造成了经济工作中的急于求成和急躁冒进。在大跃进中,高指标、瞎指挥、虚报风、浮夸风、“共产风”盛行,各地纷纷提出工业大跃进和农业大跃进的不切实际的目标,片面追求工农业生产和建设的高速度,大幅度地提高和修改计划指标。在农业上,提出“以粮为纲”,不断宣传“高产卫星”、“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粮食亩产量层层拔高。在工业上,为实现全年钢产量1070万吨的指标,全国几千万人掀起了“全民大炼钢铁运动”,并且“以钢为纲”,带动了其它行业的“大跃进”。交通、邮电、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也都开展“全民大办”,把“大跃进”运动推向了高潮。 

影响:

“大跃进”打乱了国民经济秩序,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造成了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使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受到重大损失。

从1958年11月开始,中共中央开始纠正“大跃进”运动中的问题。中央多次提出调整经济指标,“压缩空气”,并着手解决经济工作中的问题。自1960年6月,中共中央在上海举行政治局扩大会议、初步总结几年来经济工作的经验教训开始 ,随着党中央开始纠正农村工作中的“左”倾错误,“大跃进”运动也被停止。1962年1月召开的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七千人大会),初步总结了“大跃进”中的经验教训,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人民公社化运动

人民公社化是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是我们党在五十年代后期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中,为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所作的一项重大决策,有利有弊。

人民公社化运动最初是由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小社并大社引起的。1957年冬至1958年春的农田水利建设中,许多地方为了加强集体协作的力量,开始突破原有农业合作社的规模,实行并社。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人认为这是农业生产“大跃进”的有效组织形式,给予肯定,并在1958年上半年萌生出改变农村基层组织结构的想法。7月,《红旗》杂志披露毛泽东关于把工、农、商、学、兵组成为一个大公社,从而构成为我国社会的基本单位的思想。河南、山东等地闻风而动,建立了人民公社。

在各地争先建立人民公社的形势下,1958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北戴河会议在提出要为1070万吨钢而奋斗的同时,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决议认为这是“指导农民加速社会主义建设,提前建成社会主义并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所必须采取的基本方针”。决议一方面肯定公社目前还是集体所有制,不忙于改为全民所有制;另一方面又提出快则三四年,慢则五六年或者更长一些时间就可以实现向全民所有制的过渡。北戴河会议后,全国农村出现人民公社化运动高潮,只用了1个多月就基本实现公社化。到年底,全国74万个农业合作社被2.6万个人民公社代替,全国农户的99%以上参加了公社。

“人民公社”特点、体制

人民公社的特点是“一大二公”。所谓“大”,就是规模大。将原来一二百户的合作社合并成为四五千户以至一二万户的人民公社,一般是一乡一社,有的甚至是数乡一社。所谓“公”,就是生产资料公有化程度高。原来几十个上百个经济条件、贫富水平不同的合作社合并后,一切财产上交公社,多者不退,少者不补,在全社范围内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社员的自留地、家畜、果树等都被收归社有。在各种“大办”中,政府和公社还经常无偿地调用生产队的土地、物资、劳动力和农民的财物,在公社范围内实行贫富拉平、平均分配,对生产队的某些财产无代价地上调。这种“一平二调”就是刮“共产风”,实际上是对农民的剥夺,给农村生产力带来灾难性的破坏。

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的体制,它既是一个经济组织,也是一级政权机构;既要负责全社的农、林、牧、副、渔业生产,也要管理工、农、商、学、兵(民兵)等各方面的工作。人民公社划分为若干个生产大队,生产大队又划分为若干个生产队,实行三级管理。公社统管全社的生产安排、劳力调配、物资调拨、产品分配和经济核算,生产大队负责生产管理和部分经济核算,生产队只是一个具体组织生产的基本单位。

人民公社实行供给制和工资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供给制主要有粮食供给制、伙食供给制和生活基本资料供给制三种形式,社员都到公共食堂吃饭,甚至“吃饭不要钱”。工资制是在供给部分外,根据多劳多得的原则,象征性地发给社员少量的工资。供给制被认为是按需分配原则的体现,具有共产主义因素,要求逐步扩大实行的范围。有些公社提出“八包”“十包”等,即社员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婚丧嫁娶、教育医疗等所需费用都由公社供给。到1958年10月底,全国农村建立公共食堂265万多个,在食堂吃饭的人占农村总人口的70%至90%。这种制度完全脱离我国农村的实际,造成严重的平均主义和物资的巨大浪费,挫伤了群众的生产积极性。

人民公社大力推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将所有劳动力按军队编制组成班排连营,采取大兵团作战的方式组织工农业生产,动辄夜以继日,连续作战。还强调公社生产自给,努力扩大公社内部的产品分配。农村原有的集市贸易、小商小贩以至家庭副业都被作为“资本主义尾巴”加以取缔。

初期的人民公社带有浓厚的平均主义和军事共产主义色彩。“大跃进”运动最大的失误是急于求成,在建设速度上盲目求快;人民公社化运动最大的失误是片面追求提高公有化程度。两者的共同教训,是背离了党一向倡导的实事求是的原则,脱离了中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违背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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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党员黄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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