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党史微党课第二十一讲
党的十二大、十三大
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大的开幕词中明确提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成为指引新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旗帜。
中共十二大
召开背景:
自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过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艰苦努力,中国共产党已经在指导思想上完成了拨乱反正的艰巨任务,并且在各条战线的实际工作中取得了拨乱反正的重大胜利,实现了历史性的转折。为了总结过去6年的历史性胜利,进一步肃清十年内乱所遗留的消极后果,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确定继续前进的正确道路、战略步骤和方针政策,中国共产党召开了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主要内容: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82年9月1日至11日在北京召开。参加这次大会的正式代表1600人(出席开幕式1545人),候补代表160人(出席开幕式145人),代表着全国3965万党员。
大会的主要议程是:一、审议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的报告,确定党为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而奋斗的纲领;二、审议和通过新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三、按照新党章的规定,选举新的中央委员会、中央顾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邓小平主持了大会开幕式,并致开幕词。他高度地评价了这次大会的历史地位,认为这次大会将是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最重要的一次会议,他还总结了我国建国以来的历史经验,正式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新命题。
胡耀邦代表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了《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报告,该报告共分六个部分:一、历史性的转变和新的伟大任务;二、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全面高涨;三、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四、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五、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六、把党建设成为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坚强核心。报告系统地总结了党的历史经验和新取得的经验,提出了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具有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报告从经济建设、思想建设、政治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完整系统地提出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纲领和各项方针政策。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十一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其中新党章清除了“十一大”党章中仍肯定“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等“左”的错误,吸收了“七大”和“八大”党章的优点,并根据新时期执政党的特点,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
历史意义:
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标志着党成功地实现了具有重大历史性意义的伟大转变。它开始把中国带入建设有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新的政治轨道,并以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而永远载入史册。
中共十三大
召开背景:
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党的十二大以来,九年时间,我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的总方针的指引下,在拨乱反正的基础上,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决而有步骤地进行全面改革和对外开放,在经济、政治、思想、文化、国防、外交等各个领域都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其中以经济建设尤为突出。1986年同1978年相比,国民生产总值、工农业总产值、国家财政收入和城乡居民平均收入水平都大体翻了一番。过去的九年成为建国以来经济发展最旺盛、 国力增长最迅速、人民生活得到改善最多的时期。它开辟了建国以来党的历史发展的新阶段。党明确认识到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在此基础上寻找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为了继续发展这种良好的局面和深化改革,中共中央决定召开党的十三大。
主要内容:
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在北京举行。参加这次大会的正式代表1936人,特邀代表61人(出席大会开幕式的共1953人),代表着全国4600多万名党员。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党外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党外副主席、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爱国民主人士、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人士96人列席了大会,并有中外记者(其中包括1名台湾记者)400多名采访了大会。这些,在此前的历届代表大会上,均属首次。
大会议程:一、听取和审查党的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的报告;二、审查中央顾问委员会的报告;三、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四、审议并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五、选举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新一届的中央顾问委员会,新一届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赵紫阳向大会作了《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工作报告。报告共分7个部分:一、历史性成就和这次大会的任务;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党的基本路线;三、关于经济发展战略;四、关于经济体制改革;五、关于政治体制改革;六、在改革开放中加强党的建设;七、争取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新胜利。
大会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十二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党章部分条文修正案的决议、关于中央顾问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大会还首次采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出了由175名中央委员和110名候补中央委员组成的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选举出了由200人组成的中顾委和69人组成的中纪委。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
党的十三大会议上,《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这一报告中指出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一论断包括如下两层含义: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并且不能离开社会主义;二、我国的社会主义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的一切工作都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客观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我国从50年代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现,至少需要上百年时间,都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阶段的任务是,逐步摆脱贫穷、落后,由农业人口占多数的手工劳动为基础的农业国,逐步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的现代化工业国;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变为商品经济高度发达。
根据这一理论,报告明确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领导和团结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这条基本路线,可以概括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条“基本路线”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的继续、丰富和发展,是符合我国国情的精辟的理论阐释。
主讲人: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党员刘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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