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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4 17:20:58 浏览次数: 【字体:

以下转发科研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2024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类别

本年度课题设立四个研究专题:

(一)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专题:重点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教育、科技、人才进行“三位一体”统筹安排、一体部署的重要论述开展研究。

(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题: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习 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视察广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研究。

(三)面向中国式现代化的教育强省发展战略研究专题:重点围绕面向中国式现代化教育强省建设的目标体系与评价指标 体系建设、教育服务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路径探索、服务支 撑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平安校园建设等方面开展研究。

(四)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专题:重点围绕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目标,探索高等教育规律,解决高等教育理论和实际问题,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等方面开展研究。

、申报条件

(一)申报数量。实行分类限额申报,学校结合实际,在申报名额内自主确定申报课题类型和数量。4个研究专题面向所有高校,我校申报不超过12项。

(二)申报要求。课题申请人为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1.课题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能够实际担任课题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2.课题申请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并在研究成果署名。未在研究成果署名的人员在课题申请结项时不得列为课题组成员。

3.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课题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厅课题超过两项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课题。

4.申请人要立足广东,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水平,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以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课题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本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5.课题申请人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在要求的研究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的研究选题。

6.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资助经费

课题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批准立项,所需研究经费由所在学校统筹安排保障。省教育科学规划办不接受未安排经费支持的申报项目。

四、立项方式及有关要求

(一)本年度课题以学校为单位推荐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二)各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的指导和管理,规范申报程序,严明申报纪律,认真做好审核工作,特别要严把政治关。学校审核前应在本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已妥善协调处理的项目方可审核通过。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评审或认定。课题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本通知及有关规定,遵守科学道德和诚信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凡弄虚作假者, 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撤销立项。

五、申报程序及材料提交

(一)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人登录系统(https://gdjyky.gdedu.gov.cn)下载对应的《申报书》(可参考往年申报书模板进行准备,最终申报以2024年度项目申报书模板为准),用计算机填写(注意:申请书须用Word程序打开;如果使用WPS填写申请书,需安装附件中的VBA插件后可正常使用。打开申报书文件按照提示启用宏即可正常填写申报书)。系统开放时间:5月19日9:00至6月14日12:00。

(二)初审材料提交:6月3日之前,各二级学院汇总项目《申报书》、《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hualikyc@hualixy.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三)校内遴选:6月7日之前,科研处视申报情况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项目遴选评审并公示,请申报人做好项目申报汇报和答辩的准备。

(四)系统填报:6月8日起,通过遴选的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由科研处开通账号密码,申报人须在6月12日12:00前登录系统完成填报,科研处于6月13日12:00前审核确认。

(五)最终材料提交:

1.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最终版纸质《申报书》一式2份(A4双面打印,无需装订、负责人与成员签名)于6月10日前提交科研处,电子版《申报书》与《汇总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2.请确保纸质版与电子版《申报书》的版本号一致,在系统上提交并审核通过后,不允许再进行修改,科研处将根据限额要求汇总材料,制作公文报送省教育厅。



终审:计算机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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