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省2011年春季开学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开学伊始,为加强新学期学校春季传染病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防控工作,预防学校传染病流行与食物中毒事件在学校和托幼机构中发生、流行及蔓延,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春季冷暖空气交汇,天气多变,气温忽冷忽热,适宜多种病原微生物孳生繁殖,是水痘、流行性腮腺炎、流感及流感样病例、麻疹、手足口病、流行性脑脊膜炎等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学校是人群高密集场所,且学生抵抗力较成人弱,传染病容易在学校发生和蔓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和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要重视学校卫生工作,认真修订学校传染病暴发和食物中毒的防控应急工作预案;严格按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落实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责任制,将防控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故责任落实到学校的(法人代表)校长/园长身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于开学初组织力量,检查核订所辖学校或托幼机构是否签订有关的工作责任书和制定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预案,将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学习,落实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等法规、政策的学习。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等学校卫生监测的各项工作。严格加强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制度,做到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救治。
三、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校园环境卫生。在全面开展校园卫生清洁的基础上,重点对教室、宿舍、厕所和食堂等场所进行清洁,不留卫生死角。特别要对学校食堂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彻底清洗、消毒学校食堂设备设施及用具;清除卫生死角及过期、变质的食品原料和调料,做好食品的保鲜防霉变工作,保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加强教学、生活场所的通风换气工作,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四、确保师生饮水安全。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供水设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的清洁、消毒工作,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的学生生活饮用水须经当地卫生部门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要加强对自备水源的防护。
五、加强健康教育。以多种形式开展春季传染病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告知学生呼吸道、肠道传染病的预防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有病及时就医等,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中小学校还要利用学生家长会等形式,向家长进行宣传,以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六、落实疫苗接种,进行科学预防。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切实落实查验接种证的工作,配合开展预防接种查漏补种工作,把好学生入校入园关。当出现传染病疫情时,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应积极配合当地卫生部门采取疫苗应急接种,扩大疫苗接种面,提高少年儿童等易感人群的免疫力,实现科学预防。
七、加强部门联动,共同做好学校卫生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主动配合卫生部门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并在其指导下,做好学校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防控工作。
广东省教育厅
二○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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