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学院奖全国高等院校器乐比赛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
为弘扬中华民族文化、加强两岸三地高等院校间器乐教学交流、相互学习、共同提高教学水平,为广大高校教师和学生搭建展示演奏风采的平台,以促进我国音乐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更快、更好、更多地发现、培养一大批优秀的器乐演奏人才。由中国高等院校音乐教育研究会、中国音乐基金会主办,中国音乐基金会奖学金委员会、广东国音艺术教育研究院协办的“学院奖”全国高等院校器乐比赛,定于2015年7月12日-17日在中国香港新界乡议局大剧院、演奏厅举行。
我们诚恳邀请各院校(系)组队参加,望各院校领导支持师生积极参加这项活动,为确保本届比赛各项赛事活动高规格、高质量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别设置
音乐艺术专业院校:教师及研究生组、大学生组;全国九大音乐学院、七大艺术学院相关专业系的在职教师、研究生和大学生。
综合大学师范院校:教师及研究生组、大学生组;全国(含港、澳、台地区)师范院校中音乐学院(系)、艺术学院(系);综合大学中的音乐学院(系)、艺术学院(系);音乐艺术院校中音乐教育专业(系)、职业院校中相关专业系在籍的在职教师、研究生和大学生。
注:综合大学师范院校的选手可报音乐艺术专业院校组,但音乐艺术专业院校选手不得报综合大学师范院校组。
二、比赛项目
比赛采取各院校选送推荐或寄DVD光盘试听初赛和决赛两轮进行,比赛分西洋器乐比赛、民族器乐比赛、重奏合奏比赛。
西洋器乐比赛
弦乐类: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键盘类:钢琴、风琴、电子琴;
管乐类:小号、圆号、长号、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
打击类:定音鼓、小军鼓、马林巴。
民族器乐比赛
弦乐类:二胡、京胡、中胡、高胡、板胡、坠琴、马头琴;
弹拨类:古筝、扬琴、琵琶、柳琴、古琴、阮、三弦、箜篌;
吹奏类:竹笛、箫、埙、排箫、唢呐、笙;
打击类:板鼓、排鼓、大鼓、戏曲打击乐。
重奏合奏比赛
西洋合奏组、民族合奏组、流行音乐组
三、曲目要求
初赛:
独奏:自选乐曲2首,两首乐曲净时间不超过10-12分钟;
重奏合奏:自选乐曲2首,两首乐曲净时间不超过15分钟。
决赛:
独奏:自选乐曲1首,不能与初赛重复、必须背谱演奏,可使用1—5件乐器伴奏(不包括同类乐器);乐曲不得短于4分钟,如少于4分钟,取消比赛成绩;乐曲净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超时被叫停,不影响比赛成绩。
重奏合奏:自选乐曲1首,不能与初赛重复,乐曲不得短于5分钟,如少于5分钟,取消比赛成绩;乐曲净时间不得超过7分钟,超时被叫停,不影响比赛成绩。
四、专家评审
评审委员由全国各高等院校的著名音乐教育家、演奏家、作曲家、指挥家、音乐评论家等组成,由学院奖组委会统一聘请。
为确保学院奖评审公平、公正、公开,更具权威性,某评委与参赛选手来自同一院校的,则该评委采取主动回避制度,并采取现场打分、现场公布平均分数,评委会对各轮比赛的评定为最终决定。
五、奖项设置
获奖选手的比例:金奖不超过5%、银奖不超过10%、铜奖不超过15%、优秀奖不超过20%,优秀组织奖10%。获金奖的选手将获得中国音乐基金会奖学金5000-10000元港币;获金奖、银奖、铜奖选手的指导教师将获优秀指导教师奖,组委会有权根据报名及评审情况对奖项进行调整。
六、报名方式
报名电话:020-83488911、83496796
院校报送:2015年6月10日截止。
院校选拔:各院校组队名额自行决定,院系组织选拔或推荐的教师和学生,请登陆报名网(http://zg.yishujiaoyu.org)阅读比赛细则、下载填写①报名表(须院系推荐意见及加盖公章)、②选送汇总表(加盖院系公章)、③身份证/学生证及教师资格证复印件、④演奏乐器的高清晰照片两张、⑤艺术简历(800字内)、⑥参赛感言(40-80字)等材料由院系汇总后快递寄达学院奖组委会,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QQ:995511809。
个人报送:2015年6月5日截止。
个人报名:院系未组织选拔或推荐的教师和学生,请登陆报名网(http://zg.yishujiaoyu.org)阅读比赛细则、下载填写①报名表,也可在线提交报名表、②身份证/学生证及教师资格证复印件、③演奏乐器的高清晰照片两张、④艺术简历(800字内)、⑤参赛感言(40-80字)、⑥两首乐曲DVD光盘(注明姓名和参赛曲名、顺序、时长,报送的光盘要确保是6个月内录制的,演奏者的手和脸清晰可见,图像和音频必须为同期录音,声像同步,不得进行任何艺术化处理;注:曾荣获省级、国家级器乐比赛三等奖以上者免提交录像、需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快递寄达学院奖组委会,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QQ:995511809。
快递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33号自编14号东面之三,收件人:学院奖组委会,电话:020-83488911、83496796(传真),电子邮箱:zgxueyuanjiang@163.com。
七、食宿交通
1.整个比赛期间,选手赴港的往返交通、食、宿费用一律自理,需组委会协助预订香港酒店的选手,请务必于6月5日前与组委会联系。
2.选手必须在赴港前办理好个人港澳通行证及赴港澳的有效签注,持L签的选手组委会可协助办理通关,通关费选手自理。
八、其他事项
1.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两地法律法规及组委会各项规定,不得弄虚作假及进行其它不正当活动,违者取消参赛资格或获奖名次。
2.比赛现场不准使用伴奏带,乐器独奏可自带1-5名伴奏,组委会在比赛现场只提供钢琴,伴奏人员及其它伴奏乐器由选手自行解决。
3.组委会拥有本届比赛音像制品的广播、电视转播、网络传播权及音像制品表演范围内的使用、出版或发行权。获奖选手有义务参加组委会组织安排的公益性音乐会以及其他相关活动,参加上述活动组委会不再向选手另付酬劳。
组委会拥有本届比赛活动内容的修改权和最终解释权。
※关注学院奖微信公众号:xueyuanjiang-2015 或扫描二维码加入查询更多资讯。
※相关信息将在报名网http://zg.yishujiaoyu.org及时登载,欢迎查询。
中国高等院校音乐教育研究会 中国音乐基金会 学院奖全国高等院校器乐比赛组委会
2015年3月18日
关于举办学院奖全国高等院校器乐比赛的通知P0201504145539362208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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