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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关于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微电影、微视频征集活动(传媒与艺术设计学部赛区)的通知

作者:计算机系 发布时间:2015-11-28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提高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含中职学校,下同)安全宣传教育水平,充实安全教育内容,丰富安全教育形式,省教育厅开展安全教育微电影、微视频征集活动。现将征集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 作品主题
    作品紧扣时代特征、广东特色、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特点,围绕“学生防溺水”、“校车安全”、“消防安全”、“青少年禁毒”等4个主题,宣传教育对象为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幼儿。
  二、征集对象
    本学部师生和教育科研人员
  三、征集时间
    2015年11月25日至2016年2月15日。
  四、作品要求
   (一)微电影:限1280X720及1920X1080两种分辨率,格式可以使用WMA、AVI、MPEG、MKV等,微电影原则上片长10-20分钟,高清格式。要求主题突出,有故事情节,演员表演生动,拍摄画面清晰连贯,录音清晰,字幕与声音搭配得当。视频片尾注明制作者单位(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姓名、职务(在校学生、教职工)等。
   (二)微视频:限1280X720及1920X1080两种分辨率,格式可以使用WMA、AVI、MPEG、MKV等,微视频原则上片长不超过5分钟,高清格式。要求主题突出,可以通过公益宣传片、记录片等形式,以轻松诙谐的方式传达校园安全知识,内容充实具体,生动感人,给人以启迪并与主题契合。视频片尾注明制作者单位(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姓名、职务(在校学生、教职工)等。
   五、作品上交
  各团支部自行开展,择优上报,并于2016年2月15日前上交至学部团总支书记邱老师处。文件命名: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作品类型(微电影、微视频)-作品主题(学生防溺水、校车安全、消防安全、青少年禁毒)-作品时长(xx分xx秒)。
   六、评奖与应用
  活动评出一、二、三和优秀奖。微电影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4名,每人奖金8000元;三等奖8名,每人奖金5000元;微视频设一等奖1名,每人奖金10000元;二等奖4名,每人奖金5000元;三等奖8名,每人奖金3000元。获奖均由省教育厅颁发获奖证书。
  获奖作品将由省教育厅汇编制作成影视频集。一是免费发放全省各中小学、幼儿园,提供给各级各类学校应用于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循环使用;二是推荐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网站及微信平台等媒体播出,用于公益宣传教育活动。
  七、注意事项(原文摘自省教育厅文件)
    (一)作品必须为本单位或本人原创,避免使用宣讲式教学录像参赛。
    (二)作品必须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严禁抄袭(发现抄袭作品,将直接取消参赛资格),作者对引用借鉴部分版权负责。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单位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三)主办单位只接受参赛作品原件,且受理后不再退还。
    (四)参赛作品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主办单位有权保留作品在相关活动中的使用。
    (五)主办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竞赛内容、规则、奖项设置等竞赛有关事项进行调整。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属主办单位。
 
 
     联 系 人: 邱老师   
     电   话:020-82903307 
 
传媒与艺术设计学部
201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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